汲取爆燃事故教训
严守烟花爆竹安全红线
致全体经营户与全县广大群众的安全提醒
近期,江苏连云港东海县、湖北襄阳宜城市相继发生2起烟花爆竹售卖门店起火爆炸事故,造成20人遇难。据报道东海县爆燃事故系因“高升”(二踢脚)燃放不当,引燃烟花爆竹售卖门店内烟花爆竹,引发连环爆燃,2起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教训极为惨痛。
当前正值春节期间,烟花爆竹进入购销、燃放高峰期,为守护大家生命财产安全,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在此郑重提醒全县烟花爆竹经营户和全县广大群众,务必绷紧安全之弦。烟花爆竹属于危险物品,具有燃烧爆炸、人身伤害、引发火灾、危害公共安全等多重危险,尤其是升空类及组合类烟花,具有冲击力强、易发生偏射、倒射,一旦火星或弹体飞入烟花爆竹存放点、经营店铺或山林、房屋内,极易引发爆燃或火灾,后果不堪设想。无论是经营还是燃放,都要时刻警惕此类风险,杜绝侥幸心理。
烟花爆竹经营户必须持证经营,每年需经相关部门组织专题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符合安全经营条件后,才能申请取证经营。所有持证商户必须严格规范进货渠道,逢年过节备货时,凭有效经营许可证,到县内烟花爆竹批发公司采购,确保产品带有清晰批次标识,做到来源可查。坚决禁止从网络平台、社会流动商贩、无资质送货上门的非法经营户处进货,更不得代销非法烟花爆竹产品。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无证经营烟花爆竹,一经发现,将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并依法严肃处理。
烟花爆竹储存必须严守安全标准,采购的产品要存放于专用仓库,按照规定控制堆层高度,严禁超高超量堆放,同时与仓库内电源、电器线路保持足够安全距离,消除火灾爆炸隐患。严禁大批量货品堆放在店堂内,更不允许在营业室外、沿街占道堆放销售。
经营过程中,商户要主动履行安全提醒义务,向每一位购买烟花爆竹的居民讲解安全燃放知识,明确告知不允许在店铺周边、人员密集处、易燃物附近燃放,坚决杜绝向未成年人出售鞭炮等危险产品。
针对农村地区易燃杂物多、防火条件有限的特点,村民家中过寿、结婚、新房落成等喜庆场合,如需大量使用烟花爆竹,应提前到正规农村经营门店预定,或到乡镇专营门店购买,提倡委托专业人员现场安全燃放,远离柴草堆、房屋、山林等易燃区域。
安全无小事,责任大于天。烟花爆竹的经营、储存、购买、燃放,每一个环节都容不得半点马虎。让我们以东海、宜城爆燃事故为警示,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规定,规范操作、防范风险,共同筑牢安全防线,让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快乐的新春佳节。
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燃放违法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举报电话:6026958,110,119
石台县公安局
石台县消防救援局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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