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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6-03-31
废止日期: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6-03-31 16:28 来源: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县委、县政府:

2025年,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自然资源中心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目标,全面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1、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政治根基

· 一是深化理论学习武装。‌ 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县委依法治县工作要求和党内法规制度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组会议、“三会一课”、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全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24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开展专题研讨6次,组织全员参与。3月28日,主持召开党员大会暨专题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研究制定专项实施方案,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压实从严治党责任。‌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深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典型案例,聚焦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全年共召开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支委会12次,支部大会5次,讲授专题党课4次。2025年度,局领导班子成员及系统全体干部职工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有效筑牢了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三是提升法治素养能力。‌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健全并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行政诉讼法》等专业法律法规与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学习,坚持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化,将其作为党组会议、局务会议必学内容和干部培训必修课,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2、健全工作机制,狠抓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一是纳入总体规划部署。‌ 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部门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确保上级关于法治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在自然资源领域落地生根。‌二是强化组织制度保障。健全法治建设工作领导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落实的工作格局。完善法治建设工作制度,细化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推动法治建设规范化、常态化。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1、提升不动产服务质量,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2025年发放不动产权证2505本(含205本林权证)、不动产登记证明830本,查封登记92笔,解封登记63笔,提供查询901次。办理46笔“免费公证继承”业务,依法减免个体工商户和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免收登记费16.254万元。二是扎实开展整治不动产“登记难”问题,老党校等四处安置房和醉山野项目办证成效显著。

2、夯实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工作

一是2025年房地一体不动产证书已完成打印16817本,已发证14486本。二是完成2025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汇交至国家,共调查图斑7241个。三是完成我县17个坑塘水面和丁香河、黄湓河确权登记颁证。四是完成我县集体土地所有权19宗地更新登记。

3、积极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一是积极实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分级审批制度。召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会议5次,审议并通过相关议题44个;召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会议11次,审议相关议题144个。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一书两证”管理制度,加强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完善规划审查决策机制,2025年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1本,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本,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5本。二是加快7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报批工作。6个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完成报批工作,1个完成专家评审工作;71个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中,62个村庄规划已完成报批工作,9个村庄规划完成评审工作。三是完成仁里镇外滩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市局批复和省厅备案工作。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暂行条例》及我省相关程序规定,明确决策主体、事项范围。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如编制或修编国土空间规划、制定基准地价、确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底价、重大行政处罚等,均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内部会审制度,全年共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数十项。二是进一步完善内部会审制度。进一步明确会审范围,规范会审程序,强化会审责任,提高会审效果。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安排等事项纳入会审范围,由参加会审的股室按照各自职责对审批事项进行严格审查,对其合法性负责,不断提高会审质量。三是全面落实自然资源听证制度。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在制定规章或者规范性文件,拟定或者修改基准地价,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等,都依法组织听证;在拟定拟征地项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拟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作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止违法勘查或者违法开采行为,吊销勘查许可证或者采矿许可证等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书面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我们依法主动向社会公布、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保障群众的参与权、表达权,增强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四是建立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在制定重大政策、安排重大自然资源项目及其他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时,依法组织专业机构或者专家进行合法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咨询论证。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五是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对于制定的各类规范性文件,我局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并报县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和备案。六是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安徽宽深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咨询代理服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为依法决策、防范法律风险提供了有力支撑。参与重大决策的可行性论证;为重大行政复议、行政处罚、涉诉涉访等案件把牢法律关,提供法律咨询或代理活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一是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324次,发现违法行为13起,立案查处10起,已结案8起,罚没款128.418238万元。二是持续推进各类违法图斑整改,我县共有各类违法图斑120个(存量74+新增46),截至目前,存量问题已完成整改39个,新增问题已完成整改45个。三是4个2024年例行督察问题已全部完成。四是根据市委专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对我县3起违法殡葬问题线索开展核实,立案查处1起,移送公安1起,不予立案1起。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2025年,顺利完成基层中心所所长调整、1 名人员外县调入、5名人员编制调动、1名公务员转正登记,以及4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初级小等级晋升、2名中级换专业转评)的职级晋升与转评工作,新增1名入党积极分子,不断优化队伍结构,激发干事创业活力,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一是加强矿政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富余资源处置。编制了《石台县2024以来工程建设项目开挖砂石土资源处置情况大排查工作方案》,梳理出2024年以来工程建设项目剩余石料资源已处置、未处置、无剩余资源具体情况,形成总结上报县政府;完成石台Y073仙奇路升级改造工程、G530石台至查桥(石台段)改建工程等8宗建设工程《土石方利用方案》联合审查及剩余石料资源移交工作,实现财政收入725.85万元。二是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指导督促生产(在建)矿山按照年度计划开展“跟进式”生态修复,3家矿山累计完成修复面积22亩,达年度任务的112.5%;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及“回头看”活动,摸排上报1项生态环境问题并立行立改,完成2024年省环保督察反馈的万方矿业水土流失问题整改并通过验收销号;强力推进到期临时用地复垦工作,全年完成3宗临时用地复垦验收,为发生临时用地逾期情形;积极谋划并对上争取自然资源领域相关项目,重点筹谋十五五期间产业规划累计上报9个重点项目,谋划编报了青弋江流域(石台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启动石台县丁香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三是加强地灾防范工作。开展2场业务培训(1场避险演练、1场集中宣传),参与活动人数达405人,1-10月份发布地质灾害预警17次,累计发送预警短信7021条;加大对隐患点和切坡建房户巡排查力度,共派出专家139组401人次参与巡排查,截至目前巡排查点数达795处;转移137户263人,应急处置10起,其中速报3起,无人员伤;实施4个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项目,其中,丁香镇红桃村马踏坞道路边坡危岩应急处置项目、矶滩乡塔坑村旗山组崩塌排危除险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横渡镇历坝村上林山组滑坡工程治理项目、仙寓镇莲花村中屋组滑坡工程治理项目工程施工均已完工,正在组卷待验收;委托第三方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风险区”更新调查工作,并通过专家组验收;完成地质灾害“三查”工作;委托324地质队对24处隐患点全面勘查,向上争取成熟且可实施的地灾工程治理资金。四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2025年共办理82件信访件(来人来访2件3人次,市长热线57件,省厅和市局转交2件,县其他单位转办案件20件)。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组织制定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及配套清单、流程图。通过制度约束,实现了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留痕可溯、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依法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所有行政权力事项及运行流程、结果均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结合机构职能,厘清权责边界,确保“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三是强化执法监督与衔接。‌ 实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00%法制审核,确保决定合法准确。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坚决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全年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宗(殡葬领域)。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信用修复告知书、合规建设建议书“三书同达”制度,全年落实7例,体现了执法力度与温度的结合。2025年度,我局依法作出的行政行为均未被上级行政机关变更或撤销。收到1起申请行政复议,上级行政机关尚未作出行政决定,目前正在办理中;收到1起司法建议书,已按规定及时复函给相关部门。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公开政府信息。全面梳理并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将矿业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各类规划、行政许可结果、行政执法主体、依据、程序、结果、监督方式等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主动向社会公开。2025年,共核发各类规划许可证、核实合格证70余本,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13宗。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一是建立自然资源系统行政层级监督和内部监督机制,以此加强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以及本机关内部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行政监察机关、审计机关以及人民群众、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

二、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存在的不足:一是理论学习与业务实践结合深度仍有欠缺,运用法治思维破解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宣传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形式可以更加新颖,内容需要更具针对性;三是部分干部职工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理解停留在表面,依法行政的精细化、专业化水平尚需提升。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和政治引领。‌ 进一步压实局党组主体责任和本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推向深入,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自然资源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法治轨道前行。‌二是全面深化法治实践与监督。‌ 健全覆盖“八小时内外”的全链条干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对重大项目审批、行政执法、资金使用等关键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和法治督察。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化培训。‌三是着力提升普法效能和队伍素质。‌ 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载体,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感染力。加大干部职工法治培训力度,着力培养既懂业务又精通法律的复合型人才,全面提升全系统法治建设整体水平。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