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府机构 > 直属事业单位
索引号: 11341822003289065E/202408-00111 组配分类: 直属事业单位
发布机构: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简介
名称: 石台县牯牛降景区管理中心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8-14
废止日期:
石台县牯牛降景区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14 00:00 来源:石台县牯牛降景区管理中心 浏览次数:5291 字体:[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科学规划、统一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负责做好景区内自然、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组织编制景区总体规划、建设详细规划和发展计划,按规定程序报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三)负责景区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

(四)制定景区各项管理制度和服务工作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五)统一规划、管理景区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等建设项目。

(六)负责景区对外招商项目策划、编制、洽谈,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或审核景区投资项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行使县政府授予的行政执法权,在有关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景区规划、建设、土地、环境等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景区营销策划和整体形象宣传、广告宣传,制定营销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市场营销活动。

(九)负责景区爱山、护山宣传教育。

(十)负责景区文明创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管理工作,协调机关各处室的工作关系;审核以管委会名义发布的公文,负责有关文件、报告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会议的组织安排和督办工作;负责文电处理、保密、档案以及公务接待、对外事务等工作;负责资料文献辑存、大事记载、调研工作;负责草拟各项规章制度,经批准后负责组织检查落实;负责机关电子政务和网站建设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车辆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管委会党务、党风廉政建设、文明创建、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承办管委会交办的工作。

(二)计划财务处。

负责机关机构编制、人事及工资管理工作;负责财务收支计划及参与项目建议书的编制工作;负责管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负责公司的财务监督工作;负责公司各项统计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的制定及执行工作;负责有价票证管理和财务统计工作;负责职工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工作。

(三)市场营销处。

负责制定景区营销战略规划和年度营销计划;掌握、了解目标市场、重点市场发展动态,依据市场变化及时提出营销策略及建议;负责景区品牌营销,制定营销活动方案,负责广告策划、宣传;负责招商建设项目的初步洽谈。

(四)规划建设处。

组织编制、报批景区建设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等有关工作;按照景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制定和申报年度建设投资计划,组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立项申报;负责工程项目土地手续办理、规划审批、环评审批、施工图审查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负责景区内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景区内土地使用权出让等管理工作,审查和报批建设用地批准意见书、国有土地使用证;负责景区内建设项目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建设项目中各类档案的收集、审核、归档工作;负责景区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与保护。

(五)综合管理处。

负责景区旅游、规划、建设、土地、环境等管理的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景区安全、环卫等工作;负责维护景区内旅游市场秩序,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负责景区内旅游从业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景区文明创建工作,协助开展景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六)林业管理处。

拟订景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计划,并参与实施;承担景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组织、指导景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参与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协助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组织、指导、监督景区森林防火和森林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等工作。

 三、主要负责人

郝晓光

四、办公地点

办公地址:石台县大演乡新农村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295387

邮编:24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