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7年县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项目
决算数(万元)
合计
1186.26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722.8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463.39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391.68
公务用车购置费
71.71
二、2017年县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县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1186.26万元,较上年减少25.84万元,下降2.13%。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为零,2017年度无因公出国(境)情况,故本年无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722.88万元,较上年减少3.85万元,下降0.53%。下降原因是县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和费用,2017年县级部门单位国内接待共14409批次,98313人次。公务接待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石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石办发﹝2015﹞7号)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463.39万元,较上年减少20.65万元,下降4.27%。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391.68万元,较上年减少72.83万元,下降15.6%;公务用车购置费71.71万元,县委办购置办公用车17.98万元,公安、司法用于购置行政执法车辆53.73万元。支出下降的原因是县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从严控制新增车辆配置和更换,从严控制公务用车出行次数和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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