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 计
37.5
36.37
因公出国(境)费
0
1.32
公务接待费
22.44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2.61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石台县政府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3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4%。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办本级和人防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2.6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2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增加1.32万元,增长100%,增长的原因是上级部门统一安排,2016年石台县政府办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县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22.44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96万元,下降8.03%。,下降的原因是公务接待次数减少、标准降低。2016年石台县政府办国内公务接待共357批次,2520余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和同级、省内外有关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招商引资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县委县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石台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石发办〔2015〕32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2.61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32.79万元,下降72.2%。下降的原因是公车改革后,单位运行的公务车辆只剩一辆,其余车辆全部移交至机关事务管理局,相应的公车运行费用大幅下降。2016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单位工作调研、监督检查、招商引资等日常用公务。2016年,石台县政府办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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