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承担60%和80%(享受西部政策县)、省级承担地方配套投资的50%,其余投资由项目所在市县政府承担;受益农户不再承担主体工程配套投资,仅承担入户资料(入户水表及以下部分材料)等费用。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