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中央财政专项补助中扣除廉租房补贴和公租房已确定额,其余资金全部作为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2014年度中央专项补助687万元,扣除廉租住房补贴65万元、公租房专项150万元,其余资金472万元,全部用作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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