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安徽省人民政府网
智能问答
网站无障碍
长辈版
繁体版
登录
注册
网站首页
网站
首页
首页
最美
石台
资讯
中心
政府
信息公开
政务
服务
互动
交流
政府
数据
投资
石台
数据开放
数据发布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财政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棚户区改造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分配结果(到乡镇到部门)
索引号:
003289065/201711-00176
组配分类:
分配结果(到乡镇到部门)
发布机构: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2017年资金分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11-23
废止日期:
2017年资金分配
发布时间:2017-11-23 20:57
来源:石台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文本下载
分配至县住房保障部门。棚户区改造安排专项资金63.145万元;城镇保障性住房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安排省级资金10万元、专项资金17.855万元;公共租赁住房配套设施建设安排专项资金9万元
我要纠错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