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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9065/201802-00065 组配分类: 分配标准
发布机构: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 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2-26
废止日期:
关于下达2018年度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 后期扶持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2-26 00:00 来源:石台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省水库移民管理局《关于下达池州市2018年度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的通知》(皖水移[2018]9号),现将2018年第一批项目资金计划(后扶结余资金56万元)下达给出你们(见附表)。各地要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尽快编制上报项目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项目。

      (一)要落实“四自两会一公开”制度。按照村民“自建、自有、自管、自用”和“政府监管服务”机制,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确定项目建设方式、审议财务报告,全程公开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
      (二)要实行建管分开建立协调制衡机制。项目乡镇主要负责项目监管协调、检查验收,落实技术人员负责旁站服务。项目村要民主选举产生项目理事会作为项目建设主体,负责施工组织、材料采购、派工、设备租赁、记录施工日志、财务管理和报帐等。村委会作为项目责任主体,负责监督理事会、协调用地拆迁等建设条件,做好账务审查、财务公示等工作,建立工程运行和管护长效机制。
      (三)要加强项目资金档案管理。项目村要按要求建立项目档案、项目资金收支台账和辅助账。各项报帐票据要做到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手续完备。
特此通知
      附:石台县2018年度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公示表

      
石台县2018年度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计划公示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