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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9065/201412-00119 组配分类: 分配标准
发布机构: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资金来源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4-12-17
废止日期:
资金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7 00:00 来源:石台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央和省财政安排的新型农民培训民生工程项目补助资金,由省财政下拨项目市、县(市、区)财政。市、县(市、区)财政根据各自所承担的培训任务,按标准足额落实配套资金,按要求将资金拨付到培训机构。培训机构按资金使用范围合理支出。新型农民培训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