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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石台县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2-27
废止日期:
石台县危房改造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2-27 00:00 来源:县住建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扎实推进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7〕10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33项民生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民生办〔2017〕2号)文件精神,现就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解读如下:

一、问:危房改造的补助对象是什么?

答: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二、 问:政府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1.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2万元;修缮加固户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1万元,修缮加固户0.4万元。 

三、 危房改造的改造方式是什么?

答:农村危房属整体危险(D级)的,原则上应拆除重建;属局部危险(C级)的,应修缮加固。

四、危房改造的申报审批与实施程序是什么?

答:1、户主申请2、村委会评议3、乡镇审核4、县审批5、市级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