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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9065/201604-00118 组配分类: 资金分配
发布机构: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名称: 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补助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6-04-19
废止日期:
农村危房改造政府补助
发布时间:2016-04-19 00:00 来源:石台县政府办公室 字体:[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多渠道筹集改造资金。政府分类补助标准为:1.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2万元;修缮加固户0.6万元。2.其他贫困家庭重建房屋户1万元,修缮加固户0.4万元。 


各乡镇应根据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总额,细化落实措施,合理安排各村的危房改造任务,科学确定重建户、修缮加固户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