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市监通〔2019〕37号
关于开展价格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基层所,稽查大队、市场规范科:
随着行政事业收费监督检查职能划转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收费监管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价格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和石台县民政局等12个部门联合印发的《全县违法违规私建“住宅式”墓地等突出问题专项摸排工作方案》的要求,县局决定结合实际,开展价格专项检查,现将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按照中央、省和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企业降本减负的部署和要求,凡《安徽省定价目录(2018版)》和《石台县县级涉企收费清单(2018版)》中涉及的单位均为此次检查对象。同时,对各景区景点价格执行情况开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
(一)摸清全县行政事业收费单位、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建立收费监管台账。
(二)检查涉企收费情况,对已经取消、停征和免征收费政策和小微企业收费减免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检查各景区景点价格执行情况。
(四)对典型违法违规收费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一是重点查处行政机关转移职责、转嫁收费行为以及强制培训、以“自愿接受服务”为名的乱收费行为;二是查处涉及民营经济、小微企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特别是继续收取已经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延长收费时限、增加收费频次等行为;三是重点对旅游景区、客运车站等重点地区,元旦、春节、国庆等重大节假日以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特殊时期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三、人员组成
县局成立专项检查组,参加人员:分管领导1人、市场规范科2人、稽查大队1人,辖区市场监管所配合。
四、时间安排
6月 17日,仁里所辖区;
6月 18日,横渡所、七都所辖区;
6月 19日,小河所、丁香所辖区;
6月 20 日,仙寓所、大演所辖区。
五、工作要求
(一)市场规范科牵头组织价格专项检查工作,负责填写专项检查记录、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建立收费监管台账。及时向市局报送相关报表和总结。
(二)稽查大队负责专项检查中执法文书的填写和制作,负责疑难案件的查办。
(三)各辖区监管所参与县局开展专项检查,建立监管档案,对发现的案源进行调查处理。
石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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