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报告(写给民政局的)
2、开办资金证明(叁万元以上)并附验资报告一份。 3、办公场所证明 4、章程草案 5、筹备会议纪要(内容:组织领导的产生、换届及相关事宜,章程的讨论和通过) 6、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成立的文件批复
7、提交《支持党建工作承诺书》。完成登记审批后,申请证书前,提交《新建社会组织党员情况表》。两表均应由该组织拟任主要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共同签字,作为形式要件提交登记管理机关审查。
8、填写附表8张,其中“负责人备案表”(正、副、秘书长每人填报一份),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简历表(三个人以上,每人填报一份) 9、附协会会员名单一份。(个人会员不少于50人,单位会员不少于3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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