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府高度重视。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召开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县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会议通报了2013年以来全县审计及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学习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会后,下发了《关于开展审计整改督查工作的通知》(石政办明电[2015]59号),成立了县政府督办室牵头,县审计局、监察局、财政局组成的联合督查组,对2014年8月份以来完成的审计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并对上年审计整改联席会议以后部分未整改到位的事项进行了跟踪督查。
二、压实传导责任。明确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求专门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并将责任传递到每个责任人身上;在规定时间内,向县政府报告整改结果,并向审计机关报送审计整改情况。
三、促进建章立制。通过审计及整改,督促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通过审计监查,各部门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建立健全重大决策、财务、项目管理等19项制度,将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里,解决屡审屡犯问题。
四、积极落实整改。通过督查核实,完成审计整改问题55个,追回挤占挪用资金102.81万元,督促拨付滞留项目资金40万元。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持续跟踪检查,对账销号,对于体制机制造成的问题,县政府认真研究,提出完善机制和制度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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