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26日至30日,由县政府督办室牵头,县审计局、监察局、财政局组成联合督查组,对2016年完成的审计项目整改情况进行了实地督查。现将审计整改督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完成且审计部门要求其即时整改的审计项目共23个,其中政府投资审计项目6个。涉及七都镇、横渡镇、县城市重点办、县财政局、地税局、人社局、商务局、供销社、旅游局、水务局、县城投公司、县担保公司、县地方公路管理局、县综改办等14个部门单位。审计共揭示部门须整改问题58个,主要涉及预算收支管理、财务会计管理等六个方面。
二、督查开展情况
一是下发《关于开展审计整改督查工作的通知》(石政办明电[2017]42号),明确工作内容、方法、要求,告之检查结果将以审计工作报告的形式,在县人大常委会层面予以汇报,并形成专项汇报材料向县政府主要领导进行报告;二是明确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求召开专项审计整改工作会议,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明确岗位职责,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岗位责任;三是召开座谈,查阅相关证明材料,检查审计发现的问题是否真实整改,并从体制、机制和履职方面,客观分析不能整改的原因,建言完善相关机制;四是检查完善制度情况,健全长效机制,避免屡审屡犯的问题。
三、整改落实情况
从督查情况看,各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都十分重视,尤其是新任职单位的主要领导摒弃“新任不理旧账”做法,将审计整改作为熟悉部门业务的一个抓手,认真部署,积极整改。一是强化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各有关部门均召开了党组(领导班子)会议专题布置审计整改工作,将整改事项责任到人,并按照督查组要求提供整改情况证据材料。七都镇政府第一时间向县审计部门呈报《七都镇审计整改方案》(七发[2016]15号),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和整改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专门部署研究审计整改工作。检查中,在家的一把手都亲自汇报,各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对照整改内容,面对面与督查组人员沟通和交流,主动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一些没有整改到位的事项,虚心接受督查组的指导,并做好下一步整改计划。二是注重实效,扎紧制度笼子。11个单位中9个单位建立和完善制度22项。七都镇制订《七都镇党委议事决策工作规则》、《七都镇领导班子工作例会及议事规则》,规范“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机制和程序。县人社局出台《关于印发<人社局内部审计制度的通知>》(石人社[2016]28号),制订《2017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稳步推进内部审计工作。县综改办修订《石台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操作规程》,加强和规范全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项目基础性工作。县地税局建立与国税等部门协作机制,强化税收征管。县担保公司修订《担保贷款实施细则》、《风险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担保工作委员会议事规则》等6项制度,规范担保业务操作、追偿程序和追偿方式。县供销社完善《石台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社有资产管理。
11个部门单位54个问题有39个得到了完全整改,明确今后予以规范的8个。正在整改或部分整改的7个,主要为:县地税因部门间信息共享不畅,部分税收不能及时征收到位;县城市重点办财务核算基础工作薄弱,多个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审计;县供销社未经集体研究将宏运公司部分资金股份转入祥盛公司;县旅委因《石台县旅游市场营销奖励办法》可操作性不强,对景区企业未足额征收营销费用,及往来账长期挂账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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