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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农(渔)罚 【20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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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立进的电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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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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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进于2016年5月13日凌晨2:10点左右,自带背负式电捕工具,从坑口沙场苗湾潭下方的一条小路下河,穿着下水裤在苗湾潭下方100米左右急水滩上实施电鱼1个小时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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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罚款
依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五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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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石台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缴纳罚(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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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农业委员会
201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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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农(渔)罚 【201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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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刘平的电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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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刘平、严昱赟、吴盛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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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刘平等三人于2016年7月21日12点左右在石台县七都镇黄河村大河口段水域使用2枚“开门炮”实施炸鱼,渔获物10市斤左右;13点左右被七都镇公安派出所当场抓获。其中吴刘平是炸鱼行为实施人和主谋人,负主要责任;吴盛庆、严昱赟主要是帮吴刘平捞鱼,负次要责任。三人共非法捕获渔获物25市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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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收、罚款
依照《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五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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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石台县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缴纳罚(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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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农业委员会
201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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