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农业特色产业精准扶贫的政策解读
根据《关于推进农业特色产业精准扶贫的实施意见》(石办发〔2017〕26号),决定对我县参与结对帮扶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在原料基地建设、配套设施建设、扶贫工厂建设、农产品收购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技能培训、企业用工等方面给予补助。根据各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贫困户的收入要打卡发放)增收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关于养殖业
1、问:享受养殖业产业扶贫奖补的对象有哪些标准?
答:要求带动扶贫户10户或贫困人口20人以上,实现户均年纯收入4000元以上,扶贫户年务工人均收入1000元以上。养殖企业符合《石台县畜禽养殖规划》(石政办〔2016〕18号)文件规定,同时取得《动物卫生防疫条件合格证》。
2、问:对养殖业产业扶贫奖补对象如何补助?
(一)改建栏舍、饲料加工间及存储间按140元/平方米补助,新建栏舍、饲料加工间及存储间按200元/平方米补助;
(二)新建沼气池按800元/立方米补助;
(三)新建保鲜库按350元/立方米补助;
(四)对贫困户补助:依据托养牲畜实际出栏数给予生猪每头550元补助,羊每只350元补助,兔每只45元补助,牛每头2000元补助。托养牲畜设定上限,以贫困户家庭每年人均1500元或户均2000元,取两者最高标准执行,即贫困户家庭只有1个人口的,最多托养猪3头、羊5只、兔44只、牛1头,以此类推;
(五)对托养企业补助:生猪每头补助100元,羊每只补助50元,兔每只10元补助,牛每头补助500元。扶贫菜园按400元/亩补助。
二、关于茶产业
1、问:享受茶产业扶贫奖补的对象有哪些标准?
答:全县从事茶产业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联合体、龙头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建档立卡贫困户。
2、问:对茶产业扶贫奖补对象如何补助?
(一)“新型经营主体+茶园基地”模式。
新型经营主体流转茶园面积200亩以上、且带动贫困户10户或贫困人口20人以上,采取茶园入股、务工、茶园增效返利等措施,带动所覆盖区域贫困户60%以上、年带动贫困户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的,给予新型经营主体每亩500元的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新型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模式。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立以贫困人口为主体的社会化服务组织,采取绿色防控措施,开展茶园病虫草害综合治理(不使用除草剂)、作业面积500亩以上,通过用工、减免服务费等方式带动所覆盖区域贫困户60%以上、年节本增效人均3000元以上,给予每年100元/亩作业补助,最高不超过8万元。
(三)“贫困户+茶叶加工”模式。
1.贫困户(贫困户联户)办茶厂或技改扩规,主厂房面积不低于120㎡,符合清洁化茶厂要求,茶叶加工设备不低于3台套,按照茶厂投资总额(主厂房+设备)的8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2.建立茶叶保鲜设施,带动2户以上贫困户或免费代保管茶叶的,按每立方米350元以奖代补,最高不超过3万元。
三、关于粮油产业
1、问:享受粮油产业扶贫奖补的对象有哪些标准?
种植面积500亩以上,带动贫困户20户或30人以上,并取得“三品一标”的从事粮油种植家庭农场、合作社、公司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实现贫困人口在新型经营主体人均年收入1000元。
2、问:对粮油产业扶贫奖补对象如何补助?
(一)优先享受省市县有关粮油生产方面的政策;
(二)对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沟渠、机耕路等)建设给予500元/亩补助,最高不超过5万元;
(三)县农委优先安排专用品牌粮食绿色生产技术推广与服务项目的太阳能杀虫灯、喷雾器等,每亩予以绿色防控补贴10元;
(四)购置粮油生产大型农机具除享受国家正常补贴外,给予未补助购机资金的30%补贴;
(五)县农委从专用品牌粮食绿色生产技术推广与服务项目资金中安排30万元用于补贴带动脱贫能力强、带动贫困户多的经营主体(办法另行制定)。
四、关于中药材产业
1、问:享受中药材产业扶贫奖补的对象有哪些标准?
具有承担收购、加工、销售能力,种植面积50亩以上,带动贫困户20户或40人以上的中药材生产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公司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实现贫困人口在新型经营主体中人均年收入1000元。
2、问:对中药材产业扶贫奖补对象如何补助?
(一)扶持中药材加工厂建设。补贴建设总资金的30%,最高不超过5万元;
(二)扶持中药材保鲜库、烘干房建设,其中保鲜库每立方米补贴350元、烘干房每立方米补贴500元,两项补贴最高不超过8万元;
(三)购置用于中药材生产的大型农机具除享受国家正常补贴外,给予未补助购机资金的30%补贴。
五、关于水果产业
1、问:享受水果产业扶贫奖补的对象有哪些标准?
具有带动贫困户增收,种植面积30亩以上,带动贫困户20户或50人以上的水果种植企业公司、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实现贫困人口在新型经营主体中人均年收入1000元。
2、问:对水果产业扶贫奖补对象如何补助?
(一)优先享受水果园区步道、排水渠等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每亩补贴标准5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二)县农委优先安排果园生产杀虫灯、喷雾器等机械,享受绿色防控补贴,每亩补贴20元;
(三)对大棚等避雨栽培果园建设补贴。安装滴灌设备每亩补贴800元;新建钢架大棚每亩补贴6000元、竹架4000元,总面积不得超过所带动的贫困户人均0.5亩。
六、关于蔬菜产业
1、问:享受蔬菜产业扶贫奖补的对象有哪些标准?
具有带动贫困户增收,种植面积30亩以上,带动贫困户10户或20人以上的蔬菜种植企业公司、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实现贫困人口在新型经营主体中人均年收入1000元。
2、问:对蔬菜产业扶贫奖补对象如何补助?
(一)优先享受市级、省级菜篮子工程等相关项目政策。
(二)享受蔬菜种植基地蓄水池、滴灌、机耕路、大棚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新建蓄水池每个立方补贴500元(蓄水量不少于4立方);安装滴灌设备每亩补贴800元;新建钢架大棚每亩补贴6000元,遮阳网每平方米补贴1.0元,总面积不得超过所带动的贫困户人均0.5亩;机耕路、采摘步道按实际建设内容所需资金30%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三)育苗温控大棚建设补贴,每亩补贴3万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大棚塑盘基质育苗每亩补贴1.5万元;建设保鲜库每立方补贴350元,最高不超过5万元。
(四)优先安排蔬菜种植基地杀虫灯、喷雾器等器械;购置用于蔬菜生产的农机具除享受国家正常补贴外,给予未补助购机资金的30%补贴。
(五)县农委优先安排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药物,每亩补贴30元。
七、关于经济林产业
1、问:享受经济林产业扶贫奖补的对象有哪些标准?
带动贫困户种植经济林的企业公司、家庭农场等,要求最低种植面积10亩以上,最低带动5户以上(含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者带动10人以上(含1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而且带动所租赁或者承包的土地区域内6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
经济林树种包括:木本中药材山茱萸、青钱柳等,干果类板栗、香榧、山核桃等,木本油料油茶、油用牡丹等,竹类毛竹、笋用竹等,工业原料林青檀等。
2、问:对经济林产业扶贫奖补对象如何补助?
按带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面积进行补助,新发展经济林每亩补助1000元,经济林培育改造每亩补助300元标准执行。要求该项目带动相应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不得低于补助总额的70%。
八、关于花卉苗木产业
1、问:享受花卉苗木产业扶贫奖补的对象有哪些标准?
带动贫困户发展绿化苗木的公司企业、家庭农场等,要求最低种植面积10亩以上,最低带动5户以上(含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者带动10人以上(含10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而且带动所租赁或者承包的土地区域内6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
2、问:对花卉苗木产业扶贫奖补对象如何补助?
按带动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面积进行补助,新发展绿化苗圃每亩补助2800元,老绿化苗圃培育管理每亩300元标准执行。要求该项目带动相应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收益不得低于补助总额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