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解读
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石台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正式启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现将文件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根据《2018年农业质量年工作实施方案》(皖农质〔2018〕22号)要求,省农委今年继续开展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活动,《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的通知》(皖农质〔2018〕36号),确定石台县为第三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试点单位,继续按照《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试行)》(皖农质〔2015〕212号),明确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要求。
二、出台目的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农业工作会议精神,把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关键环节。全力构建“政府负总责,县、乡镇有机构,监管到村组,经费有保障,检测全覆盖”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标准化、可追溯“四大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监管制度,整体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起早过程
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活动方案(试行)的通知》(皖农质〔2015〕53号)等相关内容,并结合我县实际,于2018年3月草拟了《石台县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县直相关部门意见,并据此加强调研、完善意见。2018年度第8次县长办公会,讨论并原则通过该方案。
四、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创建任务、创建步骤、保障措施五个部分。主要政策解读如下:
(一)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明确乡镇、部门职责,强化保障措施。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考核体系与绩效考核机制,建立明确的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依法加强对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全面落实全县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三)抓好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强化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管理,推进县级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督促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购销台账制度。
(四)积极开展农产品动态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常态化监督抽查,全面监测种植基地、市场农产品、农资商品。
(五)加强农业执法力度。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农产品生产、生猪屠宰等重点环节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生猪私屠滥宰、伪造冒用“三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
(六)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创建。主导农产品实施全程标准化生产。,积极推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生态健康养殖。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强化证后监管。
(七)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体系队伍,加强工作力量,落实保障经费,明确岗位责任,健全管理制度。
(八)推进追溯体系建设,规范农产品准出准入。逐步实现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扩大产地准出试点范围。严格建立生产经营主体“红榜”和“黑名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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