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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7894998-1/201812-00068 组配分类: 推进制造业及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发布机构: 石台县科技工业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做好2018年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12-03
废止日期:
做好2018年减轻企业负担的工作
发布时间:2018-12-03 00:00 来源:市经信委 字号:[默认 超大]
                                                    关于做好2018年池州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

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县、区减负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减轻企业负担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减负办《关于印发2018年安徽省减轻企业负担工作要点的通知》(皖减负办〔2018〕4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市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实际情况,明确了全市2018年减轻企业负担重点工作,请市减负办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区减负相关部门结合职责和工作要求,全面推进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中央和省有关减轻企业负担和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要求,坚持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围绕关键环节,瞄准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市场主体获得感最强的 “四最”营商环境,以政府收入的“减”,换取企业效益的“加”,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乘”。

    二、重点工作

(一)进一步推动普遍性降费。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停征或减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研究降低一批收支结余过大、明显超过服务成本收费标准的项目。(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物价局)按职责分别牵头负责)

(二)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落实省工作部署,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进一步规范电网环节收费,提高两部制电价灵活性,推进区域电网输配电价改革,结合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电网企业税负,临时性降低输配电价。降低交通、物流领域收费,规范市场自主定价的港口经营服务性收费行为,推动港口企业调减港口作业包干费收费标准。落实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试点政策,优惠通行费,落实货物车辆年检年审合并工作等。加强天然气输配价格监管,及时开展成本监审,重新核定输配价格,切实降低偏高的价格,规范输配企业收费行为,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减轻天然气用户负担。取消、降低部分服务性收费和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巩固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成果。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减负联席机制要在前期已取得的阶段性工作成果基础上,继续完善清单常态化公示和动态更新制度,建立资金台账,对已取消、超标准收取、逾期未返的保证金加快返还。为进一步巩固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国家将部署开展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涉企保证金清单制度落实、资金台账建立,以及应返资金返还等方面情况。(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住建委牵头)

(四)推动出台降低企业成本实施意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相关减负政策,根据省要求,并结合池州实际,制定我市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实施意见。(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牵头)

(五)做好涉企事项清理规范。按照省要求,集中开展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减负联席机制要紧紧围绕提高创建示范活动质效、减轻基层和群众负担工作要求,在本级政府的领导下,配合做好自查自纠、全面清理等工作。继续做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开“证照分离”试点工作,提升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制度。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规范市场领域涉企检查行为。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项目,简化审批程序。规范企业融资过程中的担保、评估等中介机构收费行为。(市减负办、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工商质监局、池州银监分局按职责分别负责)

(六)开展专项调查评估。落实省部署,组织开展2018年度企业负担专项调查和评估工作。重点是对减负工作成效、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等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配合国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等重点惠企减负政策实施效果开展评估。(市减负办)

(七)完善综合平台功能。将企业减负综合平台打造成服务企业减负的“一张网”品牌。熟练掌握操作模式,对池州内容部分及时进行更新维护,落实涉及本部门本地区问题的督办机制,保证平台的权威性、时效性,将平台建成服务企业减负工作的重要品牌和抓手。(市减负办及成员单位)

(八)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按照国家和省工作部署,审计部门要继续在审计项目中关注涉企收费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大审计结果公告力度,形成督促政策落实和规范涉企行政行为的长效机制。(市审计局牵头)

(九)严禁各类违规行为。除法律法规规定外,严禁擅自设立收费、检查等项目,严禁超标准、超范围、超时限收费,严禁越权收费、重复收费;严禁各种依托电子政务平台以及行政审批、执法检查等行政职权向企业提供经营服务的行为;严禁违规向企业收取保证金、不按时返还、挪用保证金等行为;严禁中介机构利用政府影响违规收费,严禁行业协会强制企业入会或违规收费;严禁强制要求企业捐赠赞助、订购报刊杂志、强制占用企业财务等各种摊派行为。(市减负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工商质监局、市民政局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强化违规行为查处。减负联席机制要依托减负综合服务平台和企业负担举报机制,及时受理社会和企业举报,结合企业负担专项调查反映出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调查核实,分类予以解决,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相关企业或人员。属于政策不落实的,要责成有关单位推动落实相关政策;确属违法违规的,要坚决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要予以曝光并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市减负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十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减负联席机制要通过组织现场咨询、专家解读、政策培训等形式,宣传党和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措施,宣传各地好经验、好做法。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违反政策规定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按照国家部署,第三季度将组织举办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周活动。各成员单位、县区减负机构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结合本单位、本地区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市减负办牵头,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别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政府关于减负担、降成本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从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廉政建设的迫切需要高度,进一步推动普遍性降费,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加大对涉企乱收费、乱摊派、乱检查、乱罚款行为的查处力度,完善涉企收费等清单制度,巩固各项治理成果,以更明显的工作成效回应社会和企业期待。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履职到位。市减负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好各项重点任务,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物价局)负责总体指导和组织协调,市减负办抓好工作衔接和督促落实。各县、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负责本地区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组织实施,确保任务落实。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单位、各县区要加强协同配合,密切工作交流,形成分工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要定期向市减负办报送工作信息,反映具体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

(四)加强督导检查。围绕国家和省市提出的减轻企业非税负担等重点任务,推动任务落实。各单位、各县区要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的责任人和时间表,及时抓好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2018年四季度,国家将组织开展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各单位、各县区要做好配合工作。

 

 

                                                                                                               池州市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