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石台县财政局 > 政策法规 >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 清理结果
索引号: 00328909-X/201812-00018 组配分类: 清理结果
发布机构: 石台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废止《安徽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6-26
废止日期: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废止《安徽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6 00:00 来源: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做好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民营经济的意见》(皖发〔20137号)、省财政厅《安徽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3195号)及有关规定,2013年,省财政厅制定了《安徽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企〔2013205号)。鉴于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政策已到期,经研究,我厅印发的《安徽省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企〔2013205号)从即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2018年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