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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废止《安徽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2-28
废止日期: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废止《安徽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8 00:00 来源:安徽省财政厅 浏览次数: 字体:[ ]


财企〔2019134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

为促进我省电力资源优化配置,提高电力资源利用效率,我省于2016年设立了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实施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鉴于国家于20174月取消了城市公用附加费,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已无预算来源。经研究,《安徽省电力需求侧管理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151846号)从即日起废止。

特此通知。

安徽省财政厅

2019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