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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开展2012年度石台县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2-09-10
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2012年度石台县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10 00:00 来源:石台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财会〔2007485)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20111231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学习。2012年当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下个年度起,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各单位要按照《会计法》的相关规定,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912日——921日止。

报名地点:县财政局会计事务管理股(请携带会计从业证书或身份证)。

三、收费标准

按照石台县物价局价费[2012]67号文件核定标准,每人90元。

四、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2012年继续教育学习仍然采取网上远程教育方式,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到财政局会计股缴款登录“石台会计网”(网址:www.czstacc.gov.cn)进入继续教育窗口,输入身份证号(密码是身份证号后四位)点击网上培训。

在线学习开通时间:2012922日—1110日。

五、继续教育重点学习内容

1.企业、金融、保险类会计人员学习《小企业会计准则》。

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学习《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六、继续教育的确认

 1.完成规定的学时,参加继续教育系统网上考试,考试合格者在继续教育系统打印成绩单。

2.网上考试合格后,请参训人员持“会计从业资格证”、 考试合格成绩单在201211151225到发证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继续教育确认登记。

 

 

          石台县财政局

            2012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