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财会〔2007〕485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会计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凡在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学习。2012年当年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会计人员,从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下个年度起,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各单位要按照《会计法》的相关规定,支持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为其学习提供便利。
二、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2年9月12日——9月21日止。
报名地点:县财政局会计事务管理股(请携带会计从业证书或身份证)。
三、收费标准
按照石台县物价局价费[2012]67号文件核定标准,每人90元。
四、继续教育学习方式
2012年继续教育学习仍然采取网上远程教育方式,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到财政局会计股缴款,登录“石台会计网”(网址:www.czstacc.gov.cn)进入继续教育窗口,输入身份证号(密码是身份证号后四位),点击网上培训。
在线学习开通时间:2012年9月22日—11月10日。
五、继续教育重点学习内容
1.企业、金融、保险类会计人员学习《小企业会计准则》。
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学习《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准则》。
六、继续教育的确认
1.完成规定的学时,参加继续教育系统网上考试,考试合格者在继续教育系统打印成绩单。
2.网上考试合格后,请参训人员持“会计从业资格证”、 考试合格成绩单在2012年11月15日—12月25日到发证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进行继续教育确认登记。
石台县财政局
2012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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