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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名称: 安徽民生工程形象标识征集启事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2-05-28
废止日期:
安徽民生工程形象标识征集启事
发布时间:2012-05-28 00:00 来源:石台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改善民生工作,自2007年以来,连续6年实施民生工程,建立起以项目化手段、工程化措施解决民生问题的政策框架,解决了一大批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民生工程由最初的12项扩展到33项,受益群众由4000多万增加到6000多万,到2011年,累计投入民生工程资金1322亿元,人均受益达2200元。为更好地宣传民生工程,树立民生工程品牌形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安徽民生工程形象标识。

一、标识运用

民生工程形象标识,广泛用于全省各类民生工程公共标识、标牌以及民生工程网页、对外宣传、印刷品等各种载体和环境。

二、设计要求

1.主题突出,寓意深刻。标识应形象反映安徽民生工程特色,塑造出开拓进取的形象。充分体现省委、省政府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致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坚定理念;充分体现安徽将民生工程作为社会建设的主要抓手,运用工程化措施、项目化手段解决民生问题的工作特色;充分体现民生工程从民所愿、为民谋利、由民监督,有力推进普惠民生、和谐发展,建设美好安徽的光明前景。

2.创意新颖,形象生动。标识应具有创造性和感染力,重视受众的心理感知,通过韵律美感的传递,展现丰富的时代内涵,鲜活地表达亲民、爱民之情。标识结构力求简洁洗练,美观大方,在视觉上能形成强烈的冲击力,让受众产生心灵共鸣。

3.易于理解,符合规范。标识应包含“安徽民生工程”中文字样,设计应符合通用标准与规范,便于受众记忆,易于推广,适合制作建筑物外观标识、标牌、各类公益广告、宣传印刷品、信函标记等。

三、征集办法

1.参赛作品一式两份,请邮寄至:合肥市阜南西路238号,安徽省财政厅民生办(邮政编码230061,电话0551-5195045);电子版同时发送至:msb5195045@126.com。来稿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2.参赛作品应以A4纸绘制,各部分图案色彩须详细标明,并附完整的文字说明;须注明设计者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3.标识征集日期自即日起至2012831日止。

四、评选方式

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直有关部门、基层群众以及专家组成评审委,对所征集作品进行评审,确定各奖项作品。在此基础上,由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安徽民生工程形象标识,通过新闻媒体、网站向社会发布。

五、奖项设置

活动设立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2000元。

六、其它

1.参赛作品应为原创,且未经任何形式公开发表。

2.参赛作品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存在权属纠纷或版权纠纷,且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3.参赛作品被评选为获奖作品的,参与活动者应当将该作品的所有著作权 (除署名权外)无偿转移给活动主办方,主办方拥有获奖作品的编辑、出版、发行、展览等权利,也可通过各类媒体宣传使用。

4.获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奖品、注册信息不全或错误致使无法取得联系或无法邮寄奖品的,视为获奖者主动放弃。

5.因不可抗力造成活动迟延、调整、取消的,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活动由安徽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安徽省民生工程协调小组办公室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