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财政所,局各股室、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深化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惠农补贴资金发放水平,按照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绩效创新年活动有关要求和《关于在全省开展惠农补贴“一卡通”走访评议活动的通知》(财农村〔2012〕605号)部署,决定在全县开展财政补贴农民资金走访评议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走访评议,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财政补贴农民资金政策落实和发放服务方面的评价以及意见建议,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为民服务能力,建立健全“服务基层、服务农村、服务农民”和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的长效机制。
二、主要内容
(一)政策落实方面。按照各项财政补贴农民资金政策要求,做到补贴资金分配及时足额下达,补贴对象摸底核实准确,张榜公示到位,查找是否存在截留挪用补贴资金、补贴对象不实、虚报冒领补贴资金等影响惠农政策落实的问题。
(二)履行职责方面。按照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管理和“一卡通”发放工作职责的规定,健全责任机制,将职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基层,做好各项补贴政策宣传和补贴资金管理发放监督检查等工作,查找是否存在职责不明确、配合不协调、工作相互推诿等影响齐抓共管机制建立的问题。
(三)资金管理方面。按照县级“专户管理”的原则,将所有财政补贴农民资金纳入县级“财政补贴农民资金专户”,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核算、统一拨付、集中发放,查找是否存在补贴资金统一管理不到位、核拨资金不及时等影响补贴资金统一打卡发放的问题。
(四)一卡发放方面。按照县级统一发放制度,全面实行“一卡通”发放覆盖所有补贴项目、覆盖所有补贴资金、覆盖所有享受补贴农户,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时足额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查找是否存在覆盖不全面、滞留补贴资金发放等影响建立健全统一发放制度的问题。
(五)监督检查方面。严格执行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六到户、八不准”(“六到户”指政策宣传到户,资金分配到户,清册编制到户,张榜公示到户,公告通知到户,补贴兑现到户;“八不准”指不准擅自改动明白卡的数额,不准擅自以补贴抵扣农户的任何款项,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补贴资金,不准村组干部或他人代领补贴,不准违规收取农户“一卡通”银行存折,不准拖廷补贴兑付时间,不准阻挠农民自由提取补贴资金和搭售物品,不准以任何理由借机增加农民负担。)工作纪律,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日常性的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查找是否存在收取农户存折抵扣费用、抵扣陈贷和阻挠农户自由取款等损害农民群众利益的问题。
(六)为民服务方面。优化工作环境,设置服务窗口,建立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信息平台,“明白卡”及时发放到户,广泛开展惠农政策宣传,查找是否存在服务意识不强和宣传不到位等影响政府机关形象的问题。
三、方法步骤
(一)方法。本次走访评议活动采取上下联动、面向社会、群众参与、全面评议的方法,通过自查自评、互评、发放调查问卷、走访和座谈等方式进行。县局涉农股室和二级机构要全员参与,乡镇财政所人员除必须全员参与外,同时要积极发动农民群众、乡村干部,邀请涉农站所、农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参与评议活动。
(二)步骤。
1、部署动员(8月16日-8月20日)。制定走访评议实施方案,召开各乡镇财政所、县局涉农股室和二级机构会议,部署走访评议活动。广泛宣传走访评议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公开走访评议方法,动员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积极参与。
2、走访评议(8月21日-9月20日)。开展自查自评、互评,以及召开座谈会、走访和问卷调查等形式收集意见和建议。参加走访评议人员按照确定的走访评议内容,如实填写走访评议情况登记表。
各乡镇财政所至少要召开座谈会一次,走访评议要求覆盖所有村组,每个组不少于一户,走访评议总户数不少于乡镇总户数的3%。
局涉农股室和二级机构除填写走访评议情况登记表外,同时负责将走访评议情况登记表发给对口业务管理部门填报,并搜集后于8月底前交农村财政管理局(表格下载地址:stczys2009@163.com,登陆密码341722)。
3、落实整改(9月21日-9月29日)。认真梳理存在问题,提出处理措施,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方案。
4、总结上报(10月8日-10月15日)。走访评议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财政所要将走访评议情况汇总表和走访评议报告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于10月15日上报(上传)县农村财政管理局。农村财政管理局负责汇总全县走访评议情况汇总表,撰写全县走访评议报告上报市财政局。
四、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开展财政补贴农民资金走访评议活动,是加强惠农资金管理,提升“一卡通”发放科学化精细化一项重要举措,县局涉农股室和二级机构、各乡镇财政所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各负其责,保质保量地完成走访评议活动。
(二)加强宣传,抓住重点。要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对这次走访评议活动的宣传,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和农民群众参与,公开服务监督电话等投诉渠道,接受群众意见、建议和投诉。各乡镇要对照走访评议内容,结合以往群众投诉较多的问题,突出走访评议重点。
(三)评改结合,务求实效。要认真倾听社会各界的评议和提出的意见建议,把真实情况收集上来,把存在问题梳理清楚,提出整改的意见建议,做到边评边改,评改结合,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服务基层和服务群众水平,确保国家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
石台县财政局
201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