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军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提出《关于开展对城区行人和非机动车辆遵守交通规则宣传的建议》收悉,经研究提出以下办理意见:
交通安全管理事关公共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交通安全宣传需要全社会参与,是一项长期的治本工作。我局交管大队结合城区实际,一是以交通法规和安全知识为主要内容,深入社区、单位和企业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二是结合省文明县创建,组织机关单位志愿者和驾校学员在城区红绿灯路口开展文明劝导,提醒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三是针对重点时间节点在城区十字路口开展交通指挥和疏导,在中小学路段实行临时交通管制,确保城区道路交通安全、文明、有序、畅通。
感谢您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二〇一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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