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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936-4/201905-00014 组配分类: 教育发展规划
发布机构: 石台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名称: 石台县2019年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2-19
废止日期:
石台县2019年教育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2-19 00:00 来源:石台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整县摘帽这一标志性决战,根据《中共石台县委 石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如期高质量退出国家贫困县的实施意见》等精神,聚焦教育扶贫,确保任务完成,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贫困人口为重点,采取有力举措,精准聚焦教育最薄弱领域和最贫困群体,让贫困学生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支持农村经济困难家庭稳步脱贫,助力全县如期高质量退出国家贫困县工作。

(二)目标任务。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实现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全覆盖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精准资助一个不漏。完善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人员无因贫辍学,实现控辍保学一个不失。加大贫困村教育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力度,推进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资金长效机制,确保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学校全部达标,实现条件改善一所不差。推进教育扶贫结对帮扶,组织县优质教育资源与贫困村学校结对共建,建立支教长效机制,将新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辐射到基层学校。实现职业教育脱贫行动计划,为就读职业学校的贫困家庭学生开辟绿色通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生、优先选择专业、优先落实助学政策、优先推荐就业。

二、任务举措

(一)精准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1.健全学前教育幼儿资助制度。严格落实《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幼儿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510号)要求,继续实施学前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儿、残疾幼儿、烈士子女和因重大疾病、意外灾害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幼儿教育资助政策,确保在我县就读建档立卡家庭幼儿资助全覆盖,资助标准每人每年1000元。(牵头股室〔单位〕:学生资助中心;配合股室〔单位〕:各中心学校、幼儿园)

2.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两免一补政策。继续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牵头股室〔单位〕:规财股;配合股室〔单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3.落实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继续实施普通高中在籍在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以及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突发事件等其他原因导致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免学费资助政策,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学生按最高档资助,每人每年3000元。继续实施普通高中地方免学费政策,免除普通高中本县户籍在籍在校学生学费。国家免学费和地方免学费标准每人每年1700元。(牵头股室〔单位〕:学生资助中心;配合股室〔单位〕:石台中学)

4.落实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对中职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国家助学金(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对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一、二、三年级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国家助学金和国家免学费的资助标准均为每人每年2000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职学校在籍在校学生全部享受雨露计划资助,资助标准每人每年3000元。(牵头股室〔单位〕:学生资助中心;配合股室〔单位〕:池州生态经济学校)

5.落实校内学生资助制度。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各级各类学校要按有关文件规定,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经费(其中中职学校提取5%、普通高中和幼儿园提取3%-5%)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牵头股室〔单位〕:学生资助中心;配合股室〔单位〕:石台中学,池州生态经济学校,各幼儿园)

6.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优先办理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因死亡、失踪、丧失劳动能力确实无法归还贷款的借款学生,核准后直接为其代偿贷款。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以及经济收入特别低确实无法按期偿还贷款的借款学生,启动还款救助机制。(牵头股室〔单位〕:学生资助中心;配合股室〔单位〕:石台中学,池州生态经济学校)

7.健全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机制。学段全覆盖、对象无遗漏、标准最高档、项目可叠加、结果全告知为目标,严格落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完善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加强与扶贫等部门的沟通,通过数据比对、核查,精准识别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足额发放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春季学期于615日前、秋季学期于925日前完成发放工作。开展学生资助月巡查,加强各类资助的过程性监管。规范学生资助档案与受助学生信息管理。配合财政等部门加强奖助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加强投诉、举报受理工作,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牵头股室〔单位〕:学生资助中心;配合股室〔单位〕:规财股,各相关学校)

8.建立资助联系人制度。在干部包户的基础上,按照教体局制定的《石台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联系制度》,进一步建立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联系人制度,学生所在的学校要落实资助联系人,资助联系人负责资助政策宣传、资助政策落实、学生心理辅导等工作。(牵头股室〔单位〕:学生资助中心;配合股室〔单位〕:各相关学校)

(二)积极改善中小学校办学条件。

9.大力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推进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加快栗阳幼儿园工程建设,9月份确保开园,改扩建丁香龙泉幼儿园项目,实施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学前教育项目,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扶持和规范龙泉、九步、七都中心幼儿园等公建民营普惠性幼儿园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9%,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100%。(牵头股室〔单位〕:项目办;配合股室〔单位〕:教育股,规财股,各相关学校、幼儿园)

10.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认真落实城乡一体化、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保障。继续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19年底所有学校达到“20条底线办学标准。启动实施新一轮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2019年底彻底消除义务教育阶段56人大班额。(牵头股室〔单位〕:教育股、规财股,项目办;配合股室〔单位〕:各相关学校)

11.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进一步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计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更新石台中学教室多媒体设备,升级改造石台中学标准化考点高考考务平台,完成池州生态经济学校实训中心建设及设备采购任务。(牵头股室〔单位〕:项目办;配合股室〔单位〕:规财股,教育股,各相关学校)

12.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更新现有班班通等设备,加强中小学校师生用机等终端设施设备配备工作,分步建设一批录播教室。继续实施中小学智慧学校建设,将石台中学和县二中列入智慧学校实验学校项目。开展“一师一优课、一课一名师”、全省教师教育教学信息化大赛、实验教学说课大赛和电脑制作等活动,提升信息化应用能力。加强应用培训,帮助基层学校教师会用、用好信息化资源。(牵头股室〔单位〕:电教馆;配合股室〔单位〕:各相关学校)

(三)切实加大特殊群体就学就业帮扶力度。

13.加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贯彻《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政办[2018]3号)和《石台县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石政办秘[2019]2号)精神,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落实控辍保学工作制度,健全控辍保学基础信息数据和动态监测机制,强化督导检查,防止和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牵头股室[单位]:教育股; 配合股室[单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14.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认真做好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实名登记工作,通过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落实“一人一案”,解决实名登记的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学问题。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特教班、送教上门残疾学生生均公用经费6000元补助标准。(牵头股室[单位]:教育股,配合股室[单位]:规财股;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15.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支持普通幼儿园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接收残疾儿童。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通过随班就读、举办特教班等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 (牵头股室[单位]:教育股; 配合股室[单位]:各有关学校、幼儿园)

16.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立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留守儿童台账,构建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管理机制,优先满足农村留守儿童住宿需求。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过程管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帮助监护人掌握农村留守儿童学习情况,提升监护人责任意识和教育管理能力。(牵头股室[单位]:教育股,配合股室[单位]:各农村学校)

17.做好中职学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进一步完善就业困难毕业生特别是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政策措施,建立资金扶持、技能培训、求职指导、就业岗位推荐等方面相结合的就业帮扶机制。配合人社、财政等部门落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准确掌握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情况,一个不漏地摸清情况和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实行“一生一策”动态管理,通过“一对一、多对一”进行有针对性的重点指导、重点服务、重点培训、组织专场招聘等帮扶措施,确保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困难毕业生尽快实现就业。(牵头股室[单位]:教育股; 配合股室[单位]:池州生态经济学校)

()大力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助力脱贫攻坚。

18.加快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全面推进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实施,提升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牵头股室〔单位〕:教育股;配合股室〔单位〕:池州生态经济学校)

19.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接受职业教育。积极开展订单式、学徒制等校企联合培养类职业教育,实施职教圆梦行动计划、中等职业教育协作计划等,优先招收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子女,确保他们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能。(牵头股室〔单位〕:教育股;配合股室〔单位〕:池州生态经济学校)

20.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旅游、农委、商务等部门,面向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进城农民工、农村富余劳动力等群体开展劳务输出、乡村旅游、生态保护、林下经济、节能环保、电子商务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实现脱贫举措与技能培训的精准对接,着力培养培训服务我县旅游、大健康产业专业人才,不断提升贫困地区人力资源开发水平。(牵头股室〔单位〕:教育股;配合股室〔单位〕:池州生态经济学校)

(五)不断加强乡村师资队伍建设。

21.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继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新任教师,新招聘教师优先满足乡村学校需求。实施“特岗教师”招聘计划,吸引优秀人才到农村从教,解决农村中小学结构性缺编问题。(牵头股室〔单位〕:人事股;配合股室〔单位〕:相关学校)

22. 加大乡村教师培训力度。做好第二届“石台名师”推荐、考察、预选工作,积极发挥“名师工作室”和“石台名师”效应,鼓励、支持名师开展研究活动。推动信息技术与课堂教学的有效整合,继续开展乡村教师网络研修培训,开展培训者培训。组织开展小学英语、小学数学、初中英语、初中语文和幼儿园送教下乡培训。开展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班主任等不同层次管理人员培训。开展培训后实践行动督查,提高培训效果。(牵头股室〔单位〕:教研室;配合股室〔单位〕:各学校)

23. 推动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和结对帮扶。继续实施“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计划,鼓励城区教师到乡村学校支教,开展乡村教师到城区跟岗锻炼,提高乡村学校教育教学水平。稳妥推进教师校际交流。根据《石台县教育系统教育扶贫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牵头股室〔单位〕:人事股、教育股;配合股室〔单位〕:各学校)

24. 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保障。继续实施农村艰苦偏远学校岗位津贴,建好农村学校建设教师周转宿舍,落实好乡村学校教师职称评审相关政策。在表彰奖励、评优评先等方面向乡村老师倾斜。继续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发放工作,不断提高荣誉感。(牵头股室〔单位〕:人事股;配合股室〔单位〕:项目办,农村学校)

(六) 继续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25.加强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借鉴和学习免费午餐管理模式,严格管理、规范操作。加强营养教育,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全覆盖。继续做好免费午餐合作工作,发挥最大社会效益。(牵头股室〔单位〕:安全办;配合股室〔单位〕:规财股、项目办,农村学校、幼儿园)

  (七)全面提升基层基本体育公共服务功能建设。

26.完成县城区四个一、乡镇三个一建设任务。完成东方红运动场建设和完善马鞍山公园体育设施建设,使其综合建设成为一座体育公园。达到城区建有1个小型体育馆、1个小型体育场、1个中小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个体育公园等“四个一”工程目标。

结合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共建共享,选择2-3个乡镇,在已有的基础上各建设一个室内健身中心,达到50%以上的乡镇建成“三个一”目标(1个小型室内健身中心、1个全民健身广场、1个多功能球类运动场)。结合行政村文化设施建设,做到每个行政村都配有体育健身设施。(牵头股室[单位]:体卫艺股,配合股室[单位]:项目办、规财股)

(八)切实做好局机关定点扶贫工作。

27.持续加强贫困村包保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每周在村不少于三天,强化包保帮扶责任落实。以办实事为突破口,多方筹集资金,调动全体村民积极性,持续巩固高路亭村脱贫出列成果。继续坚持“班子成员一对四,普通职工一对二”的帮扶模式,局机关33名正式职工,结对帮扶67户。坚持每月至少走访一次,宣传教育、健康、产业等扶贫政策,了解帮扶户的家庭经济情况,解决实际困难,为帮扶户在已脱贫的基础上出谋划策,实现增收致富。(牵头股室:办公室)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县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召开全县教育扶贫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教育扶贫工作的领导、谋划、组织和协调。落实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制度、工作调研制度和走访慰问制度。各校均要成立相应组织,强化教育扶贫工作责任落实。

(二)细化责任落实。各股室、各学校要知责明责、守责尽责,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教育扶贫各项政策落地见效,确保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各学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做到精准聚焦、盯紧抓实、一抓到底。

(三)加强工作调度。建立教育扶贫工作月点评、季调度制度,加强对教育扶贫工作责任落实的跟踪督办。机关各股室按照教育扶贫年度工作要点,对分工任务列清单、建台账,限时推进实施,及时上报工作进展。

(四)强化监督考核。将教育扶贫工作纳入对各校(园)目标管理考核中,各相关股室要定期深入各校进行督查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或失职者严肃查处。

(五)加强宣传引导。学校要深刻领会教育精准扶贫的精神实质,制定宣传方案,强化舆论引导,使我省教育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要加强对受助学生的思想教育,在受助学生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活动,培养学生树立爱国爱家、遵纪守法、诚信守信、勤俭节约、感恩奉献的意识,实现资助与育人的双重目标。要大力宣传教育扶贫工作的生动实践和显著成效,凝聚教育扶贫强大正能量,动员和激励各方面力量以优异成绩实现整县摘帽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