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国土资源局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着力提升土地执法监管效能,及时制止和处置违法用地行为,努力巩固和维护我县国土资源管理良好秩序。
近日,横渡镇横渡村胡某等四人私下与农户签订土地转让协议,准备合伙新建茶叶加工厂;他们在未向任何部门申报,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就擅自占用耕地动工建设,其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也违反了石台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获知情况后,县国土局执法监察大队与横渡国土中心所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在横渡镇政府分管领导参与支持下,进行了实地勘察和调查取证,并向当事人认真宣讲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相关用地政策,对其乱占耕地违法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当场及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当事人限期改正,恢复土地原状。并明确表示当事人如置若芒闻不停止违法行为将采取措施坚决处置到位,还要依据“15”令精神,做到既处理事,又处理人。在反复规劝及严格执法震慑下,胡某等四人己意识到违法占用耕地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在案发后的第二天,就停止施工,对场地进行回填,恢复了土地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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