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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石台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6-09-12
废止日期:
石台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发布时间:2016-09-12 00:00 来源:石台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石台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决算数

合 计

28.8 

因公出国(境)费

           1.7

公务接待费

           9.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7.8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7.8

      公务用车购置

           0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石台县国土资源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8.8万元。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和局属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7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7万元。2015年石台县国土资源局因公出境团组1次,出境1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9.3万元,与2014年度决算相比,减少9.25万元,下降50%。接待批次230批次,接待人次1106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共0批次。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8万元。2015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用于日常公务、政策调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