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石台县国土资源局是石台县人民政府主管全县国土、测绘、地质矿产的职能部门。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有关土地、矿产资源保护和测绘的规范性文件,拟定管理、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矿产资源的具体措施;依法监督土地、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的执行情况,制定有关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
2、组织编制、完善和实施全县国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参与报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城镇总体规划的审核;组织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和实施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地质勘查、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遗迹保护
3、监督检查国土资源行政执法和土地、矿产资源规划执行情况;依照规定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应诉;依法保护土地、矿产资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承办并组织调处权属纠纷;查处重大违法案件。
4、实施耕地特殊保护和鼓励耕地开发政策;实施农地用途管制;监督指导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基本农田的保护和耕地开发工作,确保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5、统一管理全县城乡地政、地籍工作;组织土地资源调查、地籍调查、土地统计和动态监测;组织指导和实施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指导和实施土地确权、城乡地籍、土地定级和土地登记、发证等工作。
6、主管全县土地的征用、划拨工作;承办报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审批的各类用地审查、报批工作;参与重点建设项目的评估论证、选址定点、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7、负责全县土地市场和土地资产管理;按规定组织实施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转让、交易和政府收购工作;负责国有企业处置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审批管理和审核上报;指导农村集体非农土地使用权的流转管理;指导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审定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的资格,确认土地使用权价格;负责土地收益的征收管理工作。
8、依法对矿产资源探矿权、采矿权进行管理,负责矿业权的转让审批,依法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有效保护进行监督管理,依法保护矿业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负责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的收取,并负责对返还本县的矿产资源费进行管理和使用;依法调处采矿权属纠纷,维护正常的矿产资源管理秩序。
9、负责全县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组织进行矿产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和发展战略研究;在授权范围内,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地质勘查活动,掌握地质勘查成果,参与对探矿权的监督管理,处理矿业权重置的有关事宜;负责矿产资源预申请和矿业权流转的有关工作;按照权限,负责认定矿山企业储量地质报告和矿产储量的核销审核以及矿山资源枯竭地质报告的审批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地质资料的汇交。
10、负责地质灾害的防治管理和保护地质遗迹,并对防治和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划定地质灾害易发区、危险区,报批准后发布地质灾害预报,依法参与管理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的勘查和评价工作;监督防止地下水的过量开采与污染,保护地质环境,参与组织认定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地貌景观,古生物化石产地、标准地质剖面等地质遗迹保护区。
11、组织并管理全县基础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籍测绘和其他重大测绘项目;负责测绘单位资格审查、测绘任务登记、测绘产品质量监督和管理。
12、管理全县测绘基准和测量控制系统;根据授权管理测绘行业的计量工作;指导全县测绘行业标准化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和基础地理信息化服务;负责全县测量标志的维护工作;依法管理全县测绘成果的保密工作;依法管理全县地图编制工作,审查向社会出版、展示的地图,管理并审查地名在地图上的表示。
13、安排并监督检查国家、省、市财政拨给的地勘、测绘、土地等事业经费和其他专项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石台县国土资源局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5个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石台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6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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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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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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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国土资源局局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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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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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国土资源局仁里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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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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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国土资源局七都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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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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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国土资源局仙寓国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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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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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国土资源局横渡国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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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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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台县国土资源局小河国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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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石台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件
四、石台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758.69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1758.69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22.91万元,降低48%,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二)2016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758.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58.6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2016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758.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9.34万元,占25%;项目支出1319.35万元,占75%;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758.6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758.6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22.91万元,降低48%,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9.34万元,占本年收入的2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7.44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758.6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22.91万元,降低48%。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3.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46.21万元,支出决算为1758.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项目支出增加;二是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439.34万元,占25%;项目支出1319.35万元,占75%。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97万元,支出决算为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02万元,支出决算数位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3.12万元,支出决算为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工资调整。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9万元,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调整。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3万元,支出决算为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减少。
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59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8%。
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8%。
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0万元,支出决算为2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
11.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调整。
12.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5.35万元,支出决算为23.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略增。
1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国土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25.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略增。
14.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0万元,支出决算为85.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15.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 %。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5.85万元,支出决算为2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调整。
(各部门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决算表上具体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补充完善公开内容,功能分类科目应细化到项目科目)
(六)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9.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11.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28.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1319.35万元,本年支出1319.3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59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8%。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00万元,支出决算为494.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68%。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补助被征地农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0万元,支出决算为2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6年度石台县国土资源局机关运行经费128.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6年度石台县国土资源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石台县国土资源局没有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的大型设备0台(套)。
五、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石台县国土资源局2016年部门决算报表(1).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