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转办的合肥游客对我县怪潭景区的投诉后,委领导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 投诉事项主要经过
5月27日,我县怪潭景区接待来自合肥的一个旅行团,旅行团游客分三辆大巴车到达景区,到达景区后,大巴车驾驶员吴先生等将大巴车停放在景区停车场。在游客结束行程之后,景区停车场要求吴先生支付大巴车停车费20元/辆。吴先生认为该收费不合理,故提出投诉,并反映当日拨打旅游部门旅游投诉电话无人接听。
二、 处理经过
接到投诉后,我委积极了解相关情况:
(一)针对拨打投诉电话无人接听问题:5月27日是周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我委按照国家规定实行双休。但鉴于旅游发展需要及旅游行业特殊性,为能及时处理相关旅游投诉和应对旅游活动中的突发情况,我委始终坚持在旅游旺季(4月初---10月底)每周六、周日安排工作人员值班且5月27日我委安排值班人员陈莹莹、方孟洋两位同志值班。经我委核实:当日我委方孟洋同志一直在岗值班(陈莹莹同志另有旅游宣传活动)并未接到吴先生的直接电话投诉,而是于当日16点04分接到市旅委电话转办的吴先生对怪潭景区的投诉。我委值班人员立即电话询问怪潭景区负责人胡晓华(18956625935),在了解相关情况后,我委及时将办理结果反馈给吴先生同时在协调处理结束后,向市旅委反馈了相关处理结果。
(二)针对投诉事件:我委工作人员在接到市旅委转办电话后立即向景区及投诉游客了解相关情况,经了解:怪潭景区停车场收费是经县物价局核准,具体标准为大车每车20元,小车每车10元且景区在停车场收费现场已进行价格公示。
三、处理结果
怪潭景区停车场收费是经物价局核定批准的,并按照相关要求公示,符合明码收费的标准。经调查不存在不合理收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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