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统计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 石政办[2002]41号 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完成国家和省市下达的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国家或省统计标准,执行全国或全省统一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统一领导、管理和协调全县范围内包括中央和地方单位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实施。2、组织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及其制发的统计调查表,组织指导全县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加强统计基础建设,实施基层单位在岗统计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开展统计教育和统计班干部培训,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进行考核和奖励。3、统一组织全县统计调查、汇总、整理全县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县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4、统计核定、管理、公布全县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5、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或大型专项调查研究业务技术性工作。6、协助做好全县经济运行综合评价考核工作。7、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仅1个,即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万元。
2.较上年增减变化及原因: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2.18万元。原因:人员经费正常降低。
3.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6.1万元。包含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办公用房水费、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等。
4.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等事项说明:
无需要说明的事项。
(预算公开表见附件)
附件:石台县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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