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根据石政办[2010]35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一)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审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对县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全县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机构由机关本级(1个行政单位、1个财政拨款事业单位)组成。核定编制18人,其中行政10人,事业8人。现有在职人员17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7人,聘用人员2人。退休10人。
三、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6年度本部门可支配收入169.96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169.96万元;支出预算169.96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155.96万元,项目支出14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万元。全部为公务接待费。
2.较上年增减变化及原因:
支出较上年相比增加27万元,主要是政策性调资及增加社会购买服务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主要包括下列支出:办公费2万元、印刷费1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2.5万元、差旅费3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培训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5.0万元、委托业务费13.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等。
4.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等事项说明:
2016年本部门拟安排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主要是办公电脑及空调更新费用,将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程序办理。截止2015年末本部门固定资产余额112.52万元(含审计数据中心服务器及操作系统58.9万元)。
附件3:石台县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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