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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石台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石台县城乡公交星级驾驶员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3-0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石台县城乡公交星级驾驶员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9-03-05 00:00 来源:石台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深入推进“微笑服务、温馨交通”创建活动,有效提高我县城乡公交为民服务水平和行业形象。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公交系统开展星级驾驶员创建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微笑服务、温馨交通”活动为主线,以“讲奉献、争先进、优服务”为主题,着力提高城乡公交为民服务水平,提升我县城乡公交行业形象。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主题创建活动,充分发挥星级驾驶员典型示范作用,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为民服务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致力实现“乘客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的服务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主题创建活动的顺利推进,特成立星级驾驶员主题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戴方泽同志任组长,吴卫华、李希林、王斌(常务)同志任副组长,刘宁平、汪树生、汪崭新、程敏、胡维、吴辉伟、檀志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宁平任办公室主任,汪崭新、程敏、胡维、吴辉伟、檀志强为成员。具体负责星级驾驶员主题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

四、活动内容

开展星级驾驶员主题创建活动是提升我县城乡公交综合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本着“部门引导、企业为主”的思路,在积极动员、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发挥从业人员的主人翁精神和社会责任感,公交企业要制定合理的考核细则和量化标准,重点突出做好日常考核工作和星级驾驶员评定工作,确保主题创建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在主题创建活动过程中,通过广播电视、门户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以及召开动员会和表彰会等多种渠道与方式,广泛宣传活动开展的重要意义,重点突出主题创建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二)明确主题,细化标准

积极围绕“讲奉献、争先进、优服务”活动主题,结合我县城乡公交运营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考核细则,合理量化考核标准。

(三)强化考核,注重实效

1.通过站场检查、跟车督查、视频监控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驾驶员运营服务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与驾驶员的绩效挂钩,有效形成规范合理的激励奖惩机制。

2.根据活动成效,对照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按照一定比例评定各星级驾驶员。经评定的星级驾驶员,由相关部门联合命名表彰,在精神鼓励的同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着力提高从业人员争先创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突出重点,培育品牌

在主题活动开展过程中,注重挖掘服务上有特色、社会美誉度高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结合石台特点,培育和树立我县城乡公交特色服务品牌,以品牌建设提升服务形象,以品牌建设带动行业发展。

五、活动安排

按照“月考核、季小结、年评定”的工作模式,自本年度5月份开始,循序推进城乡公交驾驶员运营服务考核工作和星级驾驶员评定工作。根据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按照一定比例,2015年完成一星级驾驶员评定,2016年完成二星级驾驶员评定,2017年完成三星级驾驶员评定。

六、职责分工

(一)公交企业是主题创建活动的主体,杰达石台公交公司要充公认识主题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在县运管部门的指导下,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成立专门的活动机构,负责实施主题创建活动。

(二)县运管所根据行业创建的相关标准,负责做好主题创建活动的指导监督工作和特色服务品牌的培育工作,确保主题创建活动的质量和进度。

(三)城乡公交驾驶员运营服务考核工作和星级驾驶员评定工作由主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及评选结果在县运管所网站及公交公司宣传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考核办法兑现奖惩,经评选为星级驾驶员的,由主题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颁发证书、奖牌和奖金。

七、星级标准及等级划分

城乡公交星级驾驶员等级分为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分别用★级、★★级、★★★级表示(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一)★级驾驶员

1.运营服务考核成绩达到90分以上;

2.无责任交通事故(含客伤、机械事故等)。

(二)★★级驾驶员

1.具备一星级标准;

2.运营服务考核成绩达到92分以上;

3.趟次执行率达90%以上、首末班准点率达95%以上。

(三)★★★级驾驶员

1.具备二星级标准;

2.运营服务考核成绩达到95分以上;

3.一年内车辆无各类违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