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为加强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保障农村公路完好畅通,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工作市场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十三五”公路养护管理发展纲要》《安徽省农村公路条例》《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的意见》等相关规定,特制订《石台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和《石台县农村公路养护承包合同书》。
二、制定的目的和意义
顺应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全面提高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水平、养护质量和投资效益,按时、按质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农村公路养护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倡导“以人为本,以车为本,创建和谐平安交通”和“科学养护、全面养护、预防养护、精品养护”的养护工作理念,构筑“畅、洁、绿、美、安”的农村公路交通新环境。
三、重点内容和主要创新点
1.《石台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农村公路养护作业标准、安全文明生产制度、项目监管主体、项目服务费的支付方式、退出机制以及具体的考核办法等相关内容。
2.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推向市场化,通过以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形式,将我县乡村道路、组组通道路的养护工作整体打包,交由社会第三方企业运营管理,考虑到我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现状,为便于管理和更好的养护作业衔接,将现有的乡村道路、组组通道路养护纳入到“石台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工程PPP项目”范畴,统一由石台华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养护管理,不再通过招标方式来选取养护企业。
3.采取每月随机和定期两种方式对养护企业进行考核。对农村公路养护企业日常管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告知养护企业并限期整改。
四、落实的保障措施
根据石台县农村公路里程2018年底统计,目前我县农村公路数据里程 872公里(其中县道98公里,乡村道774公里),按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发〔2018〕17号),县财政要筹集资金633万元。建议财政预算安排442万元,其中220万元用于每年22公里县乡道大中修需县财政配比数、49万元用于县道养护、141万元用于乡村组道养护、32万元用于县乡村道灾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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