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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9313/201704-00038 组配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
发布机构: 石台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名称: 2016年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7-04-12
废止日期:
2016年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情况
发布时间:2017-04-12 09:38 来源:石台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2016年全县公益林面积达84.1711万亩,其中国家公益林65.5511万亩、省级公益林18.62万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133.4万元。集体公益林不论权属和事权级一律按14.75/亩的标准补偿,国家公益林国有权属按5.75/亩的标准补偿。公益林分布全县8个乡镇3个国有林场和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涉及全县84个村(社区),21000户。目前县林业局正在组织林业站开展公益林管护情况核查验收工作,验收结束后,按照管护面积和管护成效登记造表。11月底之前将资金发放申报材料上报县林业局和财政局,经审核后12月底之前县财政通过“一卡通”将补偿资金发放到户。其中集体公益林69.5805万亩,国有公益林14.5906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