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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9812487-X/201910-00024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立改废
发布机构: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石台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10-11
废止日期:
石台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
发布时间:2019-10-11 15:15 来源:石台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扎实开展我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根据《关于印发<全县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强监管、严执法、除隐患、保平安”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石安〔2019〕4号)、《关于印发〈池州市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池应急办〔2019〕150号)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进一步推进全县工贸行业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和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促进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排查治理一批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各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切实将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提升全县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能力和水平,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内容
全县机械、轻工、建材、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行业企业。突出粉尘防爆、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
三、实施步骤和方式
(一)安排部署阶段(8月5日前)。县应急管理局结合实际,明确整治重点,制定实施方案,印发至各乡镇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和局有关股室,做好宣传发动和安排部署。
(二)自查自改阶段(8月6日至8月31日)。各企业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等要求,全方位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梳理企业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能够立即整改的即查即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自查的隐患问题全部“清零”。
(三)检查促提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管理局要采取突击检查、暗查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重点对照执法检查表,对本辖区内重点企业开展对标检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企业开展抓好安全生产,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要认真梳理总结工作经验,提炼成功做法,强化工作措施,夯实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同时,做好市应急管理局专项督导迎检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安排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要对辖区范围内的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奔着问题找对策、抓落实。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创新方式方法,强化监管力度。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通过暗查暗访、双随机抽查、曝光警示、诚信“黑名单”等方式手段,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到位、整改到位。要全面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针对工贸行业涉及面广、企业数量多的特点,合理谋划,持续推进,及时发现和依法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严厉的手段、最有效的措施、最严明的纪律和最严肃的问责,铁腕整治企业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强化检查指导,严格责任追究。要结合“放管服”改革的要求,在“放”字上做减法、“管”字上做加法、“服”字上做乘法,深入一线,从严从实从细开展检查。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敢于碰真碰硬,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等“四个一律”执法要求。对专项整治期间发生的各类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倒查事故背后的问题,一查到底,真正起到处理一起,教育一片,警示一批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