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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9812487-X/201602-00004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石台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名称: 石台县安全监管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文号: 无编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6-02-07
废止日期:
石台县安全监管局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2016-02-07 00:00 来源:石台县政府办公室 字号:[默认 超大]



部门预算编制情况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县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监督执行国家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的授权,牵头组织较大事故及县管企业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以上事故。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

(十)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不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协助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石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局机关本级和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组成,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股、监督管理股、职业卫生监管股,全局编制8人,因201623月份人事变动,2名同志调离,现实有在编在岗5人。

因监察大队人员、经费由机关统一管理,人员经费纳入机关统一核算,故预算单位只由机关本级组成。

三、部门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1.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2016年度本部门可支配收入84.9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84.9万元;支出预算84.9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57.9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27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任务。

2.较上年增减变化及原因:本年度预算较上年增加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长4.8万元,项目支出与上年持平。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改革调资。

3.机关运行经费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在总体预算安排中为33.9万元,用于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电费、办公设备购置、日常维修(护)费等。

4.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等事项说明:本年度未在预算经费内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无自有产权办公业务用房,除单位办公资产外,无其他任何国有资产。




附件3:石台县201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安全监管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