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组织起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拟订安全生产政策和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承担全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管委会安全生产工作,监督考核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县属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四)承担非煤矿矿山企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实施并指导监督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监督执行国家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程;监督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
(七)负责组织县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县政府的授权,牵头组织较大事故及县管企业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协助调查处理较大以上事故。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县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情况。
(十)组织指导并监督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不含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在职责范围内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协助监督和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工作。
(十二)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石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局机关本级和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组成,机关内设办公室、综合股、监督管理股、职业卫生监管股,全局含监察大队编制8名,在编在岗6人。
因监察大队人员、经费由机关统一管理,人员经费纳入机关统一核算,故预算单位只由机关本级组成。
三、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目标:全力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保持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一)以“红线”意识为统领,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地生根。一是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大安全生产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考核中的权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继续开展对乡镇政府(管委会)、县直相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注重考核目标由结果向过程转变。建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二是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职责界限,明确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职责。推进建立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依法依规履职尽责。三是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推动企业建立全过程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到安全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和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对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生产经营者实施相应的职业禁入。
(二)以贯彻落实上级精神为契机,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深入学习研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关注上级动态,立足石台县情,努力使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良性互动,全力推动各项改革。继续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鼓励企业实行订单式、协作式购买运用安全生产管理技术服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鼓励引导企业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三)以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继续深化“铸安”行动。一是加强安防工程建设。继续在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先进技术产品的应用。深入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安全五小工程、危桥加固改造工程、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预警等重大安防技防工程建设。强制推行客车、危化品运输车等视频监控技术装备。二是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专项治理。继续深入开展非煤矿山、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粉尘涉爆、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三是扎实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按照《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台县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抓紧启动相关工作,制定细化工作方案。要指导督促各有关企业对照《涉及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的行业品种目录》,全面摸排并有效管控本地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进一步强化高危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储存场所、使用环节、运输环节和源头准入等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四是强化城市运行安全保障。定期排查县域内安全风险点、危险源,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对高层建筑、隧道桥梁、管线管廊、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及电梯、游乐设施等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测维护,着力排查治理各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完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五是加快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政府购买安全生产服务制度,实现服务需求和市场资源的精准对接。取消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防控、应急救援、损失补偿和社会管理功能,切实提升中小企业安全保障能力。六是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运行流程,严格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对安全失信企业在贷款、融资、用地等方面进行惩戒约束,引导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七是建立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六项机制”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实施意见》,决定建立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和责任等“六项机制”。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配套《实施细则》,县政府安委办将结合实际制定推进方案。全县各乡镇(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属地管理”的要求,积极组织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编制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建立逐级动态辨识、评估、管控安全风险的工作制度。八是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源头治理。严把安全准入关,将安全生产作为城乡规划、设计、建设、管理的前提并作为高危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
(四)以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能力为目标,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体制和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管理,抓好乡镇与部门之间、部门与企业之间应急预案的相互衔接,规范现场救援管理程序,结合行业、企业实际适时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装备和技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技防投入,购置完善安全设施设备,为安全生产提供硬件保障、技术保障。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队伍和能力建设,依托企业和社会救援力量,优化、整合各类应急救援资源,全面提升救援能力。
(五)以宣传教育为载体,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安全发展理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弘扬安全生产工作的先进典型和经验,努力营造全社会抓安全的舆论氛围。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月”、“安全知识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提高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面,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的群众基础,营造“人人讲安全,时时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的浓厚氛围。督促企业以农民工、班组长和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为重点,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资格培训,增加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2017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可支配收入75.81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75.81万元;支出预算75.81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48.81万元,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27万元,用于安全生产宣传、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任务。
二、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81万元,其中: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70.0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2.01万元,住房保障3.71万元。
三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基本支出48.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方面支出36.34,基本工资15.83万元,津贴补贴15.12万元,奖金1.4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2.0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1.9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方面支出8.68万元,其中电费0.5万元,邮电费1.8万元,差旅费0.5万元,招待费3.8万元,工会经费2.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方面支出3.71万元:住房公积金3.71万元。
四、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五、2017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预算拨款收入75.81万元,一般预算支出75.81万元。其中: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70.0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2.01万元,住房保障3.71万元。
六、2017年收入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预算拨款收入75.81万元,其中: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拨款70.0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2.01万元,住房保障3.71万元。
在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预算拨款收入70.09万元中:行政运行43.09万元,应急救援支出3万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3万元,重大隐患整改经费16万元,事故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经费5万元(其中重大隐患整改经费、事故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经费由财政审核拨付)。
七、2017年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预算拨款支出75.81万元,其中: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70.0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2.01万元,住房保障3.71万元。
在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预算拨款支出70.09万元中:行政运行43.09万元,应急救援支出3万元,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3万元,重大隐患整改经费16万元,事故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经费5万元(其中重大隐患整改经费、事故和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经费由财政审核拨付)。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在总体预算安排中为30.68万元,用于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电费、购买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费用等。
2.政府采购、国有资产占有情况等事项说明:本年度未在预算经费内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无自有产权办公业务用房,除单位办公资产外,无其他任何国有资产。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附:2017年部门预算表
1. 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4.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5. 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6. 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7.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附件2:石台县安监局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