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2017年5月23日,石台县县委办公室、石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石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现从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监督考核等方面进行了政策解读。
1.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江河湖泊具有重要的资源功能、生态功能和经济功能。近年来,我县积极采取措施,加强河道治理、管理和保护,在防洪、供水、发电、养殖等方面取得了显著的综合效益。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我国河湖管理保护出现了一些新问题,例如,一些地方河道乱丢垃圾、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现象时有发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李克强总理指出,江河湿地是大自然赐予人类的绿色财富,必须倍加珍惜。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了一系列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制度建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举措。一些地区先行先试,在推行“河长制”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在深入调研、总结地方经验的基础上,我县出台了《石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
《石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贯穿了绿色发展理念,明确了县各级部门主体责任和河湖管理保护各项任务,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是水治理体制的重要创新,对于维护河道健康生命、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主要内容
《石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包括总体要求、组织形式与工作职责、主要任务、保障措施四个部分,共16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河长制”的组织形式。石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提出建成县、乡镇、村三级河长体系,覆盖全县河流。设立县级总河长,由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设立副总河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担任;境内秋浦河、黄湓河、清溪河设立县级河长,由县级负责同志担任;流经区域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镇级河长,流经区域的村居负责同志担任村居级河长;不跨乡镇的河流,其河长设置由所在乡镇确定。县级河长制设在县水务局,县水务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环保局明确1名负责同志任第一副主任,县水务局分管同志任副主任,县级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
(二)河长的职责。总河长、副总河长负责指导、组织本行政区域河流管理保护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职责。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流的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工作,协调解决河流管理保护重大问题;牵头组织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非法采砂、倾倒垃圾等突出问题进行依法整治;对跨行政区域的河流明晰管理责任,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检查、监督下一级河长和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强化激励问责。
(三)“河长制”工作的主要任务。河长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三条红线”;二是加强河道管理范围内监管力度,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道管理范围;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完善河排入口排污机制;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五是加强水生态修复,推进河流生态修复和保护;六是加强执法监管,建立健全河流管理保护法规制度。
(四)“河长制”的监督考核。《石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提出要强化考核问责,根据不同河流存在的问题,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将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参考。县级河长负责组织对相应河流下一级河长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落实《石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具体措施
“河长制”是非常重要的制度,《石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出台体现了县委、县政府对河道管理保护的高度重视。作为河道管理的主管机关,县水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责无旁贷。实行“河长制”的目的是为了贯彻新的发展理念,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构建一种责任明确、协调有序、严格监管、保护有力的河道管理保护机制,实现河道的有序利用,提供制度的保障。
第一,要实化工作任务。要根据方案要求,认真抓好任务落实,确保“河长制”工作按时、按序开展。
第二,抓考核、问责。“河长制”需要加强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第三,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全面推行“河长制”需要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明确相关的成员单位,同时明晰各个部门之间的分工,落实工作责任,搭建一个有效的工作平台。总之,要有一套完整管用的制度。
“河长制”落实得好不好,关键还不在于有多少制度,也不在于出台的工作方案细不细,关键要看最后实施的效果好不好。就是要做到河道有人管,管得住,并且管得好。
4.推行“河长制”对于落实水污染防治计划有重要意义
“河长制”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决策创新、机制创新。通过“河长制”的推动,把县委县政府的主体责任落到实处,而且把县委县政府领导成员的责任也具体地落到实处了。通过这种责任的落实,领导成员都有各自的分工,大家会自觉地把环境保护、治水任务和各自分工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大的工作格局,把我国政治制度的优势在治水方面充分体现出来,有利于攻坚克难。
5.河长制”重点解决的问题和落实
“河长制”能不能取得实效,其中很关键的一条就是考核是不是严格。考核的重点一是要解决好考核谁的问题;二是要解决考核什么的问题;三是解决考核结果怎么用的问题。落实责任首先在于细化责任,以县委县政府为主导,行动计划的目标任务、工作分工细化到各个地方。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通过“河长制”这样一个非常好的制度创新,进行良好的运转,再加上督察问责工作,计划一定会逐步落到实处。
6.“河长制”将更好地保障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此次出台的《石台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河长制的主要任务,特别强调,要强化水功能区的监督管理,明确要根据水功能区的功能要求,强化水功能区的管理,强化入河湖排污口的监管,这些要求跟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三条红线”、总量控制、效率控制,特别是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的要求,以及入入河排污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取水管理等这些要求充分对接。这次河长制在落实三条红线管控上,内容很具体,任务也很明确,责任清晰、具体到位。河长制的制度要求从体制机制上能更好地保障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各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