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土地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负责本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实行严格管理,切实保护国土资源。
三、负责执行县局下达的建设用地计划,依法办理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审查报批手续。
四、负责国家、集体建设用地和出让土地的安置补偿落实工作。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
六、做好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农用地转用、征用的有关工作;协助上级做好土地调查、登记发证工作。
七、承办县局交办和配合本区域镇政府的其他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负责人:汪子军
办公地址:七都镇国土中心所
邮箱:598724309@qq.com
邮编:245108
联系电话:0566-6712398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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