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7年全镇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707万元(不含省级分成,下同),为预算的100.4%,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共财政总支出为2023万元,为预算的157%,比上年下降8%。
在财政总收入1707万元中,按税种划分:增值税1064万元,企业所得税44万元,个人所得税20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34万元,房产税2万元,印花税8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0万元,土地增值税41万元,资源税248万元,非税收入52万元。
按征管部门分:国税部门完成1106万元,为预算的96%;地税部门完成601万元,为预算的109%。
按体制划分:当年完成本级财政收入为823万元,县级收入176万元,中央级收入708万元。
在公共财政总支出2023万元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0万元,其中:政府行政运行335万元(其中:安全生产工作经费7万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七都建设经费6万元、七五普法经费2万元、民兵训练费3万元,人大工作经费2万元),财政行政运行45万元; 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万元;3、社会保障和就业经费802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74万元、抚恤94万元、社会福利59万元、残疾人事业63万元、自然灾害生活救助4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16万元、其他生活救助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3万元。);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8万元,计划生育事务124万元、公共卫生17万元);5、节能环保支出27万元;6、城乡社区支出236万元;7、农林水支出350万元(含农业事业运行75万元、林业森林资源管理13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7万元、扶贫支出8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247万元);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48万元。
2、2017年全镇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为2023万元,其中:本级预算收入为82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为1200万元。公共财政总支出为2023万元。收支总体保持平衡。
3、2017年我们重点做好了以下工作。一是加大收入征管力度。2017年,我们强化与国税、地税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应收尽收。及时分解落实各项财政收入任务,不断增强财政宏观调控能力,硬化收入征管措施,努力挖掘财政增收潜力,充分调动各征管部门的积极性,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二是加强惠农资金发放管理。2017年全镇发放财政补贴农民资金64批次,累计发放资金1973万元。在惠农资金的发放中,我们严格执行政策,严格发放程序,切实做到“四不准,四到户”。三是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项目资金监管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责任机制。全年拨付财政扶贫、以工代赈、美好乡村、移民等项目资金2536万元,并完善资金管理机制,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四是加强和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在落实“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中,我们坚持“保重点项目,保资金安全,保工程质量”,全程加强监控管理,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2017年共计完成25个项目,共计投入奖补资金122万元,五是做好民生工程工作。加强33项民生工程的宣传、项目管理,特别是对基本建设类民生工程进行重点督查。六是抓好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以改变“四风”为抓手,自觉践行“三严三实”,以“脱贫攻坚”为工作重心,求真务实,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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