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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仙寓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仙寓镇内设机构及职责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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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寓镇内设机构及职责
发布时间:2020-02-12 00:00 来源:石台县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仙寓镇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及工作职责

1、协助镇领导处理日常事务。

2、负责本镇各内设机构、下属单位、村民委员会工作的综合协调。

3、负责文秘、档案、统计、信息、信访、保卫、保密、行政事务和后勤保障等。

4、组织草拟综合性报告,审核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发布的政策性文件。

5、做好乡镇机关、下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6、组织制订和监督实施乡镇内部各项规章制度。

7、承办镇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8、负责镇机关物资采购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食堂和卫生管理工作。

9、负责镇机关工作人员、村干部的管理、监督及年度考核。

 

二、财政所及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财税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编制并执行本镇预算内和自筹资金预决算方案,做好年度财政工作规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3、多渠道开辟财源,抓好镇下属企事业单位上缴款的收缴。

4、管理和监督使用预算内外资金,管理监督镇下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和会计工作。

5、承办镇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6、负责审计业务档案的收集和整理,按时移交档案室保存。

7、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及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的有关指示、决定,抓好“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2、负责管理本级计生服务所工作,认真贯彻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以及优质服务的工作方针,努力使计划生育工作经常化、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

3、根据计划生育政策法规认真实施各项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

4、组织避孕节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发放管理和节育手术并发症及病残儿的申报工作。

5及时、准确地掌握人口自然变动情况和育龄妇女的婚育、节育情况,如实填报各项统计数据。

6、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合理使用经费。

7、做好村、组计划生育专、兼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做好群众工作能力。

8、协助民政部门做好防止早婚早育,提倡晚育的工作。

9、指导检查村、居计划生育工作,总结、交流工作经验。

10、将计划生育管理同宣传教育、各种服务活动和落实各种优惠政策紧密结合起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11、承办县计生委、乡缜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镇民政所及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民政事业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研究拟定区域内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城乡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及医疗救助的实施工作;负责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农村敬老院建设和五保户的供养工作;组织扶贫、救济困难、社会互助活动。

3、负责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贯彻实施上级有关优抚对象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优待抚恤办法;负责区域内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发放。

4、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核查,上报灾情,研究提出救灾方案;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检查、监督救灾和捐款物的使用情况。指导、协调灾后灾区重建和灾区生产自救、互助互济工作。

5、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长效管理,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落实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

 

五、镇水利站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水利水保方针、政策、法规。

2、做好全镇范围内水利水保区划、规划、勘测设计、计划、工程建设、效益分析等工作。

3、负责建立健全镇、村水利水保管理服务组织,落实好各项管理承包责任制,确保工程效益,搞好工农业供水,并按规定协助收缴水费。

4、普及水利水保科学知识,推广节水、节能和水土保持先进经验及水利水保科技成果,开展技术革新,科学试验等工作、搞好水利水保业务指导和村水利工程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5、组织群众进行抗旱、防汛和农村水利基本建设。帮助村制定保护与使用农村水利水保设施的乡规民约,及时处理破坏水利水保设施以及其他违反水利水保法规的案件,协调处理当地水事纠纷。

6、完成水利水保工程建设和管理方面的统计工作和其他任务。

7、负责镇内重点水库以及水域的管护。

8、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六、镇文化广播站及工作职责

1、运用各种文化艺术形式组织举办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知识和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

2、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组织开展好农村文化工作,繁荣文艺创作,举办各种艺术展览和各类文化艺术讲座,培训班,辅导和培训农村基层文艺骨干及农村文化能人,活跃群众文化生活,建立健全村级文化室并协助和辅导其开展工作。

3、普及科学文化知识,传送经济、科技、文化信息,为当地的经济建设服务。

4、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工作。

5、组建文艺演出队,协助和指导各行政村级建文艺队伍,坚持常年开展演出活动。

6、受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委托,对农村文化事业、民间艺人以及对辖区内的文化市场进行管理。

7、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镇农技站及工作职责

1、负责本镇农业技术推广工作。协助制定本镇农业技术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方案,并组织实施。

2、宣传贯彻国家和上级政府有关农技工作的法规和政策,严格依照《种子管理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办法,坚决制止和处理乱制种和倒卖种子的违法行为。

3、积极开展生产技术服务和经营有偿服务。大力开展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积极引进农业新技术项目。抓好良种良法的推广和运用。

4、广泛而有效地开展农业科普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咨询服务、现场指导等活动。

5、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推广、介绍典型经验,并建立好农业科技档案。搞好病虫测报,指导村民把握防治病虫的时节和方法。

6、按上级要求认真搞好杂交种子和其它良种的销售分配工作,运用综合技术,提高单产和经济效益。

7、积极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交办的各项中心工作和临时任务。

 

八、镇林业站及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森林法及其它相关的政策法规,执行林业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的工作安排。

2、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各项林业政策法规,动员群众参与林业建设,提高群众保护森林资源、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3、落实林业发展规划和各项工作措施,推广林业科学技术,指导群众做好造林绿化、更新造林等生态林业建设工作。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不断扩大森林资源总量。

4、负责森林资源保护工作,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案件。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打击非法捕猎、贩卖野生动物行为。落实森林防火措施,防止发生森林火灾。做好集体林采伐管理工作,落实监管责任,防止发生超采滥伐问题。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和森林植物检疫工作,防止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病虫害。

5、推广林地经济技术,指导林户发展林业经济。

6、按要求开展森林调查规划工作,掌握资源消长情况,组织开展各项工作自检验收和成果汇总,真实反映各项林业工作成果。

7、完成林业主管部门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镇国土所及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焦作市、孟州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

2、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协助做好规划听证会工作。

3、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并建立基本农田管护责任制度,及时维护管护标志。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配合市局做好本区域土地整理项目和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的规划、实施及管理,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环境,保证项目得到顺利实施。

5、协助做好土地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6、负责农村居民住房用地以及乡乡村公共设、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7、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

8、配合做好征地前期的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征地协议的签订工作、与被征地村委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协调土地出让后的遗留问题和所在村、群众的关系。

9、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10、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反应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速报和巡查工作,确立工作人员,建立应急反应机制。

11、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及制止并当日上报;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12、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局信访办报告。

13、负责对本单位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检索和利用。

 

十、镇司法所及工作职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2、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6、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7、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8、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9、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十一、镇团委及工作职责

l、在镇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镇共青团工作。

2、负责贯彻落实本级团员大会、团委会决议、党组织的决定精神。

3、指导所属团总支、支部实施团的各项工作及团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4、抓好所属团总支、支部建设、和团委的自身建设,负责团员证的颁发、补发、收回、注销、办理团员超龄离团手续。

5、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和接转团员组织关系。

6、在全镇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7、主持开展团的各项活动。

8、完成镇党委、政府和团市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十二、镇妇联及工作职责

1、宣传、贯彻党和政府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教育、引导农村妇女增强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农民。

2、组织农村妇女参加“双学双比”、‘五好文明家庭”和拥军优属等活动。提高农村妇女的文化科技水平,帮助农村妇女增收致富。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3、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代表妇女参与村务决策,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落实。

4、宣传、普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和法规知识,抵制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配合有关部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嫖娼、卖淫、赌博、吸毒等社会丑恶行为以及侵害妇女儿童身心健康行为。

5、普及科普知识、环境保护知识、妇幼卫生保健知识,宣传优生、优育、优教,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6、协助党组织,做好培养、推荐妇女入党积极分子和农村后备女干部工作。

7、因地制宜建立妇女儿童活动阵地,为广大农村妇女提供市场信息和农业技术服务。

8、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工作会议、检查考核,评比表彰等工作制度。

 

十三、镇残联及工作职责

1、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3、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4、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管理。

6、承担乡镇残联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

7、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工作。

8、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工作。

9、组织开展为残疾人事业募捐活动。

10、承担党委、政府和上级残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