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党政办公室
1、上级文件的收文办理、归档管理,文件刊物的分送、传阅。
2、搞好综合信息工作,快捷向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信息材料。
3、做好上级重要指示和领导批办事项的落实工作,并及时上报落实情况。
4、做好会议的会前、会中、会后服务。
5、来电、来信、来访、公务接待和协调办理。
6、单位印签的管理和使用;文书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
7、单位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办公室
1、负责贯彻落实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法规。
2、负责计划生育有关数据的统计,业务培训。
3、责管理本镇计划生育服务所,做好计生相关工作。
4、负责计生服务网络建设,开展“优质服务”活动。
5、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负责 “三查一治”和计生服务站工作。
三、司法所
1、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管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
2、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
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4、代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
5、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武装部
1、接受上级军事部门和同级党委、政府的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军事、兵役工作。
2、负责兵役登记,兵员征集,退伍军人预备役登记、统计。民兵整组,民兵军政训练等工作。
3、组织和发动民兵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发挥民兵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
4、平时负责组织民兵担负重大抢险救灾、战备、治安任务。战时负责组织民兵参军参战,保卫后方,支援前线等任务。
5、负责积极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全民国防教育的宣传、专题讲座及国防体育运动等,增强国防意识。
五、妇联
1、负责贯彻执行妇女代表大会和妇女联合会执委会会议精神。
2、负责完成妇女联合会布置的工作,推动并参与有关妇女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3、负责向有关部门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代表妇女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
4、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宣传表彰妇女先进典型,因地制宜建立妇女、儿童活动阵地。
六、共青团
1、负责指导全镇团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和文化建设。
2、负责加强对团员的思想教育,团结和引导广大青年为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不断壮大团组织,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提供组织保证。
3、负责办理团员组织关系异动手续,做好团的统计工作。
4、负责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
5、负责团训,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七、财政所
1、组织、管理和监督乡镇预算内和预算外各项收支;执行乡镇、人代会批准的财政预算和预算的调整,监督乡镇单位预算的执行,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
2、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乡镇办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个体私营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
3、实施对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的监督和管理,指导和帮助做好各项财务管理工作;
4、管理、监督乡镇、行政、事业单位、乡镇办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的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
5、筹措资金,培植财源,加强乡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改造,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乡镇基层政权建设的需要。
八、民政事务所
1、负责上级党和政府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
2、调查汇报灾情,准确及时发放救灾款物,指导灾区生产自救,负责农村优抚户、贫困户的扶持。
3、执行各项民政政策,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指导和承办村(居)委会的建设,行政区划。
4、严格财经纪律,管好用好民政经费,认真搞好民政统计。
5、为党委、政府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1、负责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
2、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有关辖权的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情况。
3、负责辖区内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对重大问题及时向人民政府和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负责了解掌握所管辖的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情况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