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贯彻执行妇女代表大会和妇女联合会执委会会议精神。
2、负责完成妇女联合会布置的工作,推动并参与有关妇女发展政策的制定和落实。
3、负责向有关部门反映妇女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代表妇女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
4、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宣传表彰妇女先进典型,因地制宜建立妇女、儿童活动阵地
负责人:潘晨曦(妇联主席)
地址:小河镇政府2楼
联系电话:6511003
办公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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