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上级党和政府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实施。
2、调查汇报灾情,准确及时发放救灾款物,指导灾区生产自救,负责农村优抚户、贫困户的扶持。
3、执行各项民政政策,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指导和承办村(居)委会的建设,行政区划。
4、严格财经纪律,管好用好民政经费,认真搞好民政统计。
5、为党委、政府领导当好参谋助手。
人员:梅国平(所长)
地址:小河镇龙山村
联系电话:6511003
邮箱:335256579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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