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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328902-2/201404-00036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小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名称: 关于印发小河镇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4-04-10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小河镇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0 00:00 来源:石台县政府办公室 字号:[默认 超大]

为切实做好2014年度地质灾害防治,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及《安徽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第116号令),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预防重点

(一)重点防范期

根据多年气象资料,结合全镇地质环境背景条件及地质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分析,今年地质灾害类型仍以斜坡岩土体位移灾害(崩、滑、流)为主,主要诱发因素为强降雨或公路拓宽等工程活动。地质灾害发生与强降雨密切相关,重点防范期为汛期(59月份)。

(二)重点防范区

1、公路沿线防范区

沿全镇公路分散分布,尤其是省道S325狮山段公路沿线,活动强烈,造成不稳定斜坡。地质灾害受威胁对象主要是区域内可能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村庄、学校、切坡建房、重要交通干线及重要工程建设项目等。

二、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一)完成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相关后续工作,确保调查成果在今年得到应用

我镇1:5万地质灾害调查与评价工作自2012年开始实施,已完成野外普查、内业整理和统计分析工作,目前初步成果已提交省国土资源厅待验收。下一步,我们将抓紧推进相关后续工作,确保调查成果在2014年得到应用。

(二)隐患点监测与搬迁治理工作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宜治理的应尽快尽力治理,暂不能治理的要做好受威胁群众的避让搬迁工作。尚未实施搬迁的各地质灾害隐患点所在村组,要采取切实可行的防灾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近些年,随着省道公路拓宽,县乡、村村通公路的改造和修建等工程活动的增加,人为因素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呈明显上升趋势,各部门要加大、加密巡查、排查力度,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排除,同时要继续积极争取项目,对本部门责任范围内的灾害点开展工程治理,消除威胁,确保行人、车辆通行安全。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镇政府成立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健全和完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组织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协调、明确职责,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扎实有效开展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2、健全制度,确保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要结合本地实际,在汛期前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重点灾害隐患点要制定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防、抢、撤”应急预案;设立有一定人数组成的抢险小分队,预防突发性灾害;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列入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要落实防治责任人、监测人员,执行监测制度,做好监测记录;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排查,灾情速报制度;要对本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尤其在雨季要加大巡查力度,要在加强防灾措施落实的同时,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一旦发生地质灾害,应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国土资发[1998]15号文)和《石台县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立即上报县政府和县国土部门,并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抢险救灾。若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灾情,要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突发事件信息直报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政秘〔201010号)要求,在事发后第一时间向镇政府报告,由镇政府在2小时内直报县政府。

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同时负责监测防范工作。

3、加强宣传,增强群众防范意识

各村委会及相关单位要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危害性的认识和地质灾害防治意识及自救、互救能力。并要将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予以公告,并设置警示牌。

四、奖惩措施

要切实加强领导,履行职责,强化措施,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年终,镇政府将按照地质灾害防治目标责任书对各村和有关单位地质灾害防治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计分。

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政府政办办公室,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

值班电话:6511003  传真电话:651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