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顺利完成2019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任务,石台县早部署、早谋划,加大政策落实力度,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截至2月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2.1万人,完成任务数70%,60周岁以上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人数为1.92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468万元,发放率达100%。
一是提早谋划部署,细化目标任务。在2019年任务尚未下达的情况下,初步按照2018年目标任务,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细化任务分解,层层压实责任,健全责任分工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机构主动抓的工作格局,强化日常管理、定期调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参保缴费按时序进度推进。
二是强化政策宣传,提高参保热情。利用石台政府网、民生工程网站、电视台、公交车载媒体、大型电子显示屏、“石台就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多角度广泛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在春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之际,借助“接您回家—2019年新春招聘会”、“春风行动”暨“就业大篷车”送岗下乡、“新春走基层”、 “科技三下乡”等系列活动集中宣传,通过印发宣传单、设立咨询台,细致的讲解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民生工程办理程序、缴费档次、参保补贴、养老金标准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给群众算好经济账、明白账,提高群众参保热情。
三是强化引领示范,促进联动带动。针对经济实力好的家庭和个人,鼓励他们多交保费,早缴保费,带动周围群众缴费;同时立足家庭小单元,实现家庭联动,发动60周岁的“直接受益人”(养老待遇领取人员)动员其子女参保;镇、村(区)两级经办工作人员带头动员亲属参保,形成较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四是加强多方联动,推进社保扶贫。年初由县人社局牵头,积极与扶贫办、民政局、残联等相关部门对接,协调互助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特困、重度残疾、计生特扶五类特殊困难群体数据确认。并将系统数据及时反馈到乡镇,对所有未参保人员信息进行精准核实,全面掌握符合条件的五类特殊困难群体人员参保情况,确保不漏一人,不错一人。截至2月底,实现对全县34284人次困难群体信息审核维护,完成13042名困难群体(人员不重复)保费代缴。由县财政按照200/人/年的标准为其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并享受政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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