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在团县委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乡共青团工作。 2、负责贯彻落实本级团员大会、团委会决议、党组织的决定精神。 3、指导所属团支部实施团的各项工作及团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4、抓好所属团支部建设、和团委的自身建设,负责团员证的颁发、补发、收回、注销、办理团员超龄离团手续。 5、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和接转团员组织关系。 6、在全乡经济建设中,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7、主持开展团的各项活动。 8、完成乡党委、政府和团县委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0566-6451220 联系人:王刚琴 办公地址:石台县矶滩乡矶滩村汪村组 邮编:245103 邮箱:125537092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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