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所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本地区政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作出的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决定和措施。
2、依据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参与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协助做好规划听证会工作。
3、开展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具体实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并建立基本农田管护责任制度,及时维护管护标志。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配合县局做好本区域土地整理项目和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的规划、实施及管理,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环境,保证项目得到顺利实施。
5、协助做好土地调查、土地分等定级、土地登记、土地统计、地籍档案管理、土地证书核发和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负责调查处理土地权属纠纷。
6、负责农村居民住房用地以及乡乡村公共设、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7、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具体建设项目供地等有关材料的组织和呈报工作。
8、配合做好征地前期的土地勘测定界工作、征地协议的签订工作、与被征地村委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协调土地出让后的遗留问题和所在村、群众的关系。
9、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维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秩序。
10、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反应工作,做好地质灾害速报和巡查工作,确立工作人员,建立应急反应机制。
11、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及制止并当日上报;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
12、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及时调处和化解矛盾,发现重大上访苗头,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局信访办报告。
13、负责对本乡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鉴定、保管、统计、检索和利用。
联系方式:0566-6451532 联系人:洪思汝
办公地址:石台县矶滩乡矶滩村汪村组
邮编:245103 邮箱:99216531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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